成都利君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关于 2021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中国证监会发布的《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公告格式第 21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格式》等有关规定,成都利君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董
事会编制了截至 2021 年 12 月 31日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募集资金金额及到账时间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1]2011号文《关于核准成都利君实业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核准,本公司获准向社会公开发售人民币普通股股票(A股)41,000,000股,每股面值人民币1元,发行价格为每股人民币25.00元,募集资金合计人民币1,025,000,000.00元,扣除承销及保荐费41,000,000.00元,审计及验资费、律师费、信息披露费、股份发行登记费、招股说明书印刷等发行费用6,404,596.19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977,595,403.81元。上述募集资金 到位情况已经信永中和 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 司成都分所审验并出 具XYZH/2011CDA3081号验资报告。
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2011年12月29日将扣除承销及保荐费后的募集资金984,000,000.00元(包含未置换的本公司发行费用6,404,596.19元)转入本公司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都双流支行6510000210120100019170账户,本公司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制度。
(二)募集资金以前年度使用金额
2011 年 12 月,本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到账,募集资金扣除承销及保荐费、审计及
验资费、律师费、信息披露费、股份发行登记费、招股说明书印刷等发行费用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净额为 977,595,403.81 元。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 2020年度(含)以前使用金额见下表:
项 目 金 额
募集资金净额 977,595,403.81
加:募集资金累计收益金额 165,899,686.19
其中:1、累计到账利息收入扣除手续费后净额 123,812,592.65
首次公开 2、累计购买理财产品投资收益 42,087,093.54
发行股票 减:募集资金以前年度累计使用金额 688,281,792.12
募集资金 其中:1、置换先期投入自筹资金 174,261,800.00
2、直接投入使用资金 106,072,991.03
3、收购成都德坤航空设备制造有限公司股权(注 1) 321,000,000.00
4、投资新建航空航天装备智能生产线项目一期(注 2) 86,947,001.09
2020 年末募集资金余额 455,213,297.88
注 1:关于使用募集资金收购成都德坤航空设备制造有限公司股权事项详细情况请参见2015年 8月 26 日、2015 年9 月11 日、2015 年
9 月24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本公司公告。
注 2:关于使用募投项目辊压机粉磨技术中心节余募集资金10,000 万元和自有资金5,000 万元对全资子公司成都德坤航空设备制造有
限公司进行增资暨对其全资子公司成都德坤利国智能科技有限公司出资用于投资新建航空航天装备智能生产线项目一期事项详细情况请参
见 2019年 12 月31 日、2020 年1 月17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本公司公告。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收益、使用金额及年末余额
项 目 金 额
一、本年初余额 455,213,297.88
加:本年度收益金额 6,824,520.81
其中:1、利息收入扣除手续费后净额 1,439,315.33
2、购买理财产品收益 5,385,205.48
减:本年度使用金额 13,932,252.12
其中:1、大型辊压机系统产业化基地建设项目 0.00
首次公开 2、小型系统集成辊压机产业化基地建设项目 0.00
发行股票 3、辊压机粉磨技术中心 0.00
募集资金 4、超募资金 0.00
5、航空航天装备智能生产线项目一期 13,932,252.12
减:划转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注) 18,910,761.82
待划转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429,194,804.75
其中:募集资金专户 64,194,804.75
募集资金专户项下定期存单 365,000,000.00
二、本年末余额 0.00
注 1:关于募集资金划转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情况详见本报告“三、2”。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为规范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保护中小投资者的利益,根据《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细则》及公司《募集资金专项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公司与保荐机构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及相关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监管协议。具体如下:
2012 年 1 月,为规范募投项目“小型系统集成辊压机产业化基地建设项目”、“辊压机粉磨技术
中心”募集资金及超募资金的存放和使用,公司与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都鹭岛支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都簇桥支行、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都双流支行及保荐机构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共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2012 年 2 月,为规范募投项目“大型辊压机系统产业化基地建设项目”的存放和使用,公司及
全资子公司成都利君科技有限责任公司、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都分行共同签订了《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
2020 年 2 月,为规范“航空航天装备智能生产线项目一期”的存放和使用,公司、中国农业银
行股份有限公司成都温江支行、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全资孙公司成都德坤利国智能科技有限公司签订了《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
公司与募集资金存储银行及保荐机构签订的《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及《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制订的协议范本无重大差异。报告期内,协议各方均能按照协议约定严格履行,不存在违反协议条款的情形。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说明
1、经公司 2019 年 12 月 31 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和
2020 年 1 月 16 日召开的 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结余募集资金和自
有资金对全资子公司增资暨对全资孙公司出资的议案》、《关于投资新建航空航天装备智能生产线项目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募投项目辊压机粉磨技术中心结余募集资金 10,000 万元和自有资金 5,000万元对全资子公司成都德坤航空设备制造有限公司进行增资,其中:5,000万元增加注册资本、10,000万元计入资本公积;同意全资子公司德坤航空使用上述资金 15,000万元对其全资子公司成都德坤利国智能科技有限公司出资,其中:10,000 万元为实缴注册资本、5,000 万元计入资本公积,用于成都德坤利国智能科技有限公司投资新建航空航天装备智能生产线项目一期(相关情况详见 2019 年
12 月 31 日、2020 年 1 月 17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本公司公
告)。
报告期,上述项目投入的募集资金及其利息已全部使用完毕,该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已于 2021 年6 月 29 日完成销户。
2、经公司2021 年 6 月11 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
及 2021 年 6 月 30日召开的 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结余募集资金及剩余
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