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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T荣联: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公告日期:2020-04-30

*ST荣联: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PDF查看PDF原文

证券代码:002642              证券简称:*ST 荣联            公告编号:2020-031
            北京荣之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召开期间没有增加、否决或变更议案情况发生。

    2、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涉及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的情形。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时间: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0 年 4 月 29 日下午 14:00;网络投票时间:2020 年 4 月
29 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投票的时间为 2020 年 4 月 29 日
上午 9:30—11:30,下午 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系统投票的具
体时间为 2020 年 4 月 29 日 9:15 至 15:00 期间的任意时间;

  2、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北京市朝阳区酒仙桥北路甲10号院106号楼(荣之联大厦);

  3、会议召开方式: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4、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公司董事长王东辉先生;

  6、本次会议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1、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 30 人,代表股份数 213,257,990
股,占公司股份总数 661,580,313 股的 32.2346%,每一股份代表一票表决权。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 6 人,代表股份 211,485,220 股,占公司总股份的31.9667%。根据深圳证券信息有限公司提供的数据,本次股东大会参加网络投

票的股东共 24 人,代表股份数量为 1,772,770 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 0.2680%。
  通过现场和网络参加本次会议的中小投资者共 27 人,代表股份数 30,950,113
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 4.6782%。

  2、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见证律师出席或列席了本次会议,独立董事在股东大会上进行了述职,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三、提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本次会议以现场表决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1、审议并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银行理财产品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211,601,62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2233%;
反对 1,656,37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7767%;弃权 0 股,占出
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其中,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为:同意 29,293,743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4.6483%;反对 1,656,37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5.3517%;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该议案已获得公司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数总数的 2/3 以上通过。

    2、审议并通过了《关于 2019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211,615,82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2300%;
反对 1,642,17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7700%;弃权 0 股,占出
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其中,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为:同意 29,307,943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4.6941%;反对 1,642,17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5.3059%;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3、审议并通过了《关于 2019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211,615,82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2300%;
反对 1,642,17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7700%;弃权 0 股,占出
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其中,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为:同意 29,307,943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4.6941%;反对 1,642,17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5.3059%;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4、审议并通过了《关于 2019 年年度报告全文及年度报告摘要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211,615,82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2300%;
反对 1,642,17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7700%;弃权 0 股,占出
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其中,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为:同意 29,307,943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4.6941%;反对 1,642,17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5.3059%;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5、审议并通过了《关于 2019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211,615,82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2300%;
反对 1,628,07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7634%;弃权 14,100 股,
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66%。

  其中,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为:同意 29,307,943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4.6941%;反对 1,628,07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5.2603%;弃权 14,1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456%。

    6、审议并通过了《关于 2019 年度利润分配的预案》

  表决结果:同意 211,613,82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2290%;
反对 1,644,17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7710%;弃权 0 股,占出
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其中,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为:同意 29,305,943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4.6877%;反对 1,644,17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5.3123%;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7、审议并通过了《关于 2019 年度信贷计划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211,613,82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2290%;
反对 1,644,17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7710%;弃权 0 股,占出
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其中,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为:同意 29,305,943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4.6877%;反对 1,644,17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5.3123%;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8、审议并通过了《关于未弥补亏损达到实收股本总额三分之一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211,578,12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2123%;
反对 1,679,87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7877%;弃权 0 股,占出
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其中,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为:同意 29,270,243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4.5723%;反对 1,679,87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5.4277%;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9、审议并通过了《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211,578,12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2123%;
反对 1,679,87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7877%;弃权 0 股,占出
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其中,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为:同意 29,270,243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4.5723%;反对 1,679,87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5.4277%;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四、律师见证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由北京市竞天公诚律师事务所许嘉律师、刘思聪律师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法律意见书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股东大会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人员资格、召集人资格、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均合法有效。

    五、备查文件

  1、公司 2019 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2、北京市竞天公诚律师事务所关于公司 2019 年年度股东大会之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北京荣之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〇年四月三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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