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642 证券简称:*ST 荣联 公告编号:2020-029
北京荣之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情况介绍
北京荣之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票(股票简称:*ST荣联,股票代码:002642)自2020年4月23日起连续三个交易日(2020年4月23日、2020年4月24日、2020年4月27日)内收盘价格跌幅偏离值累计超过12%,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的有关规定,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
二、公司关注、核实情况的说明
针对公司股票异常波动,经与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公司董事会及管理层进行核实,就有关情况说明如下:
1、公司未发现前期披露的信息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2、公司未发现近期公共传媒报道了可能或已经对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未公开重大信息。
3、公司近期经营情况正常,内外部经营环境未发生重大变化。
4、经向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王东辉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吴敏女士以及公司管理层询问,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事项或处于筹划阶段的重大事项。
5、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在公司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期间不存在买卖公司股票行为。
6、2020年4月23日,公司收到湖北省十堰市中级人民法院发来的(2019)鄂03民终3391号《民事判决书》,因公司原全资子公司北京车网互联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车网互联”)与十堰友奇工贸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十堰友奇”)
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公司被终审裁定追加为被执行人,公司银行账户部分资金被司法冻结,具体内容请详见公司于2020年4月24日披露的《关于公司诉讼进展及银行账户部分资金被冻结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28)。
目前车网互联、十堰友奇及公司达成和解协议,车网互联已按照和解协议约定向十堰友奇支付了全部欠款及逾期罚息等。十堰友奇于2020年4月27日向湖北省十堰市茅箭区人民法院提交结案申请书,请法院依法终止案件执行程序并解除对车网互联及公司的全部执行措施。法院接到申请后将按照法定程序解除对公司银行账户的冻结措施。公司将密切关注后续流程办理进展情况,并按照相关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三、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信息的说明
公司董事会确认,除前述事项外,公司目前没有任何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项或与该事项有关的筹划、商谈、意向、协议等;董事会也未获悉本公司有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对本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四、风险提示
1、经公司自查,公司不存在违反信息公平披露的情况。
2、公司郑重提醒广大投资者:《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为公司选定的信息披露媒体,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本公司将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认真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及时做好信息披露工作。
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风险。
特此公告。
北京荣之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〇年四月二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