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642 证券简称:荣之联 公告编号:2017-071
北京荣之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权激励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第三个解锁期及
预留授予第二个解锁期可解锁的公告
解锁条件成就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限制性股票实际可上市流通的数量为2,381,640股,占目前公司总股本比例为0.3746%;
2、本次可解锁限制性股票在相关部门办理完解锁手续后、上市流通前,公司将发布相关提示性公告,敬请投资者注意。
北京荣之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第三个解锁期及预留授予第二个解锁期解锁条件已经满足,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共139名激励对象在本次解锁期实际可解锁2,381,640股限制性股票,具体情况如下:
一、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概述及已履行的相关审批程序
(一)限制性股票计划简述
公司于2014年2月11日召开201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审议<北京荣之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议案》(以下简称“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或“本计划”),其主要内容如下:
1、限制性股票的来源及种类:本计划拟授予的股票来源为荣之联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的荣之联人民币普通股股票。
2、限制性股票的数量:本计划授予所涉及的标的股票为5,400,000股,占本计划公告时公司股本总额362,086,092股的1.49%。其中,首次授予4,86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34%;预留54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15%,占本计划授予的股票总数的10%。
3、限制性股票的分配情况
本计划共授予163人,限制性股票的具体分配情况如下表所示:
姓名 职务 获授限制性股票占授予限制性股票总量 占股本总额
数量(万股) 的比例 的比例
吴烜 高级副总裁、CTO 25 4.63% 0.07%
彭俊林 副总裁 20 3.70% 0.06%
丁洪震 副总裁 18 3.33% 0.05%
罗力承 副总裁 16 2.96% 0.04%
中层管理人员、核心业务(技术) 407 75.38% 1.12%
人员(159人)
预留 54 10% 0.15%
合计 540 100% 1.49%
上述任何一名激励对象通过本计划获授的公司股票数量不超过公司股本总额的1%。
4、锁定期与解锁期
自限制性股票授予日起的12个月内为锁定期,在锁定期内,激励对象根据本计划获授的限制性股票被锁定,不得转让。
锁定期后为解锁期。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解锁安排如下表:
解锁安排 解锁时间 解锁比例
第一次解锁 自首次授予日起满12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至首次授予日
起24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30%
第二次解锁 自首次授予日起满24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至首次授予日
起36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30%
第三次解锁 自首次授予日起满36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至首次授予日
起48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40%
预留的限制性股票解锁安排如下表:
解锁安排 解锁时间 解锁比例
第一次解锁 自预留限制性股票授予日起12个月后至该授予日起24
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50%
第二次解锁 自预留限制性股票授予日起24个月后至该授予日起36
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50%
在解锁期内,激励对象可在董事会确认当期达到解锁条件后,在董事会确定的解锁窗口期内对当期可申请解锁部分的限制性股票申请解锁,当期未申请解锁的部分不再解锁并由公司回购注销。
若任何一年未达到解锁条件,该部分标的股票作废,激励对象也不得在以后的年度内再次申请该等标的股票解锁。作废的限制性股票,由公司按照授予价格进行回购。
5、授予价格:根据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价格确定原则,首次授予价格根据本计划草案公告日前2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均价17.59元的50%确定,为每股8.80元;授予激励对象的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数量为52万股,授予价格为14.65元。
预留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价格依据授予该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董事会决议公告日前20个交易日荣之联股票均价的50%确定。
6、限制性股票解锁条件:
公司业绩考核条件: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的限制性股票分三期解锁,各期解锁需满足的公司业绩考核条件如下表所示:
解锁安排 公司业绩考核目标
第一次解锁 2014年净利润相比2013年度增长不低于35%,2014年加权平均
净资产收益率不低于7%;
第二次解锁 2015年净利润相比2013年度增长不低于68%,2015年加权平均
净资产收益率不低于7%;
第三次解锁 2016年净利润相比2013年度增长不低于110%,2016年加权平
均净资产收益率不低于7%。
预留部分的限制性股票分两期解锁,各期解锁需满足的公司业绩考核条件如下表所示:
解锁安排 公司业绩考核目标
第一次解锁 2015年净利润相比2013年度增长不低于68%,2015年加权平均
净资产收益率不低于7%;
第二次解锁 2016年净利润相比2013年度增长不低于110%,2016年加权平
均净资产收益率不低于7%。
个人业绩考核条件:限制性股票的激励对象每次解锁时,根据《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办法》,激励对象在各解锁期的上一年度绩效考核结果必须合格。
若公司发生再融资行为,则融资当年及下一年以扣除融资数量后的净资产为计算依据。
(二)已履行的相关审批程序
1、2013年12月20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北京荣之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等股权激励计划相关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独立意见,监事会对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查。其后公司向中国证监会上报了申请备案材料。
2、公司于2014年1月13日获悉,中国证监会已对公司报送的《北京市荣之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确认无异议并进行了备案,2014年1月14日,公司公告了《关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获得中国证监会备案无异议的公告》。
3、2014年2月11日,公司召开201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议案。
4、2014年2月13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限制性股票激励对象授予名单和授予数量的议案》、《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独立意见,监事会对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查。调整后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总数由486万股调整为478.5万股,激励对象总数由163名调整为160名,预留限制性股票数量调整为53万股。
5、2014年2月25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再次调整限制性股票激励对象授予名单和授予数量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独立意见,监事会对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查。调整后,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总数由478.5万股调整为471.5万股,激励对象总数由160名调整为158名,预留限制性股票数量调整为52万股。
6、2014年3月12日,公司完成了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的登记工作。授予日为2014年2月13日,授予对象158人,授予数量471.5万股,授予价格8.8元/股。
7、2015年1月19日,公司分别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及第三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根据激励计划相关规定及公司201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董事会认为公司及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授予的激励对象具备激励计划规定的主体资格和授予条件,确定以2015年1月19日作为公司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的授予日,向34名激励对象授予52万股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为人民币14.65元/股。公司独立董事同时发表了独立意见,监事会对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查。
8、2015年3月6日,公司完成了限制性股票预留部分股票授予的登记工作。
9、2015年5月26日,公司分别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第一个解锁期可解锁的议案》和《关于回购注销部分已不符合激励条件的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董事会根据《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拟对已经离职的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合计33.335万股进行回购注销,同时对2014年度未能满足公司规定的解锁条件的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合计7.005万股进行回购注销。
公司已办理完毕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第一期解锁事宜,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解锁数量为1,24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