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630 证券简称:华西能源 公告编号:2023-010
华西能源工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向自贡银行申请借款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关联交易概述
1.交易的主要内容:
华西能源工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2 年 12 月 29 日召开
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向银行金融机构申请授信额度的议案》,同意公司继续向多家银行金融机构申请期限两年,额度合计 25.15 亿元人民
币的融资授信。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 2022 年 12 月 30 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的
《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 2022-070)。
为满足生产经营发展和重大订单项目执行对资金的需要,经与银行协商同意,公司计划在上述 25.15 亿元授信额度内向自贡银行申请期限两年,金额不超过 8亿元人民币的流动资金借款。具体金额、利率等以银行批复为准。
2.公司持有自贡银行 15.47%的股权,公司控股股东、董事长黎仁超先生兼任
自贡银行董事。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相关规定,交易对手方属于公司关联方,本次交易已构成关联交易。
3.公司于 2023 年 2 月 23 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会议以 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向自贡银行申请借款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关联董事黎仁超先生回避表决该议案。公司三名独立董事均发表了事前认可和对本次关联交易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本次申请借款交易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与该关联交易有利害关系的关联人股东将回避表决。
4.本次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不构成重组上市,不需要经过有关部门批准。
二、交易方基本情况
1. 交易对方基本信息
单位名称:自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登记地址:自贡市自流井区解放路 58 号
注册资本:216182.4539 万元
法定代表人:袁益富
成立时间:2002 年 12 月 5 日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510000744676556Y
企业类型:其他股份有限公司(非上市)
经营范围:吸收公众存款;发放短期、中期和长期贷款,办理国内外结算;办理票据贴现;发行金融债券;代理发行,代理兑付,承销政府债券;买卖政府债券;从事同业拆借;提供信用证服务及担保;代理收付款项及代理保险业务;提供保管箱业务;办理地方财政周转使用资金的贷款业务;经中国人民银行批准的其他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2. 与本公司的关联关系:
公司持有自贡银行 15.47%的股权,公司控股股东、董事长黎仁超先生兼任
自贡银行董事。
3. 自贡银行不存在占用公司资金、要求公司违法违规提供担保等情形。
经查询,自贡银行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三、交易协议的主要内容
1. 贷款主体:华西能源工业股份有限公司
2. 融资机构:自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3. 借款金额:不超过 8 亿
4. 借款期限:两年
5. 借款利率:不超过 7%(具体以银行批复为准)
6. 担保方式:
(1)由华西能源工程有限公司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2)由权属华西能源工业股份有限公司位于龙泉驿区柏合镇经开区新区龙华路以西工业用地(土地证号:龙国用(2010)第 115761 号,使用权面积 126295.8 ㎡)、位于龙泉驿区车城东七路 356 号厂房、办公楼等(房权证号:龙房权证监证字第 0668651 号、
龙房权证监证字第 0668652 号、龙房权证监证字第 0668653 号、龙房权证监证字第 0668654 号,建筑面积共计 68832.12 ㎡)提供抵押担保。(3)大股东黎仁超所持公司10,700万股股份提供质押增信担保(待前次质押股份到期后再转质押)。
四、交易定价依据
交易双方按照市场方式、双向选择。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公允原则进行。自贡银行依照其对借款人的审查标准和流程对借款申请进行资质、合规和风控等审批,公司按照借款申请相关要求提供资料和落实担保措施。借款利率参考在同等条件下其他商业银行同期借款利率、经双方协商后确定。
五、涉及关联交易的其他安排
本次交易不涉及人员安置、土地租赁等情况;不存在与交易对方产生同业竞争的情形,也不存在相互依赖的情形。
本次交易不涉及有上市公司股权转让或者高层人事变动计划等其他安排。
交易完成后不存在有导致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人对上市公司形成非经营性资金占用的情形。
六、交易目的及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本次申请借款是为满足生产经营发展和重大订单项目执行对资金的需要,促进公司主营业务的发展。通过直接向银行申请借款,有利于控制财务费用,对改善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现金流量,保证公司持续稳步健康发展等将产生积极的推动作用,符合公司未来发展战略。
七、当年年初至披露日与该关联方累计已发生的各类关联交易情况
本年初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与交易对方未发生类似关联交易。
八、独立董事事前认可和独立意见
1.通过对本议案以及公司事前提供相关资料进行认真的审阅,我们认为,本次交易通过直接向银行申请借款,有利于控制财务费用,对改善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现金流量,保证公司持续稳步健康发展等将产生积极的推动作用,符合公司未来发展战略。
交易双方按照市场方式、双向选择。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公允原则进行,
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同意将上述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2.董事会审议本次申请借款事项议案时关联董事回避表决,关联交易表决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本次交易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独立董事对该议案无异议。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九、监事会意见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1.本次交易为满足生产经营发展和重大订单项目执行对资金的需要,促进公司主营业务的发展。通过直接向银行申请借款,有利于控制财务费用。2.本次交易审议表决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3.交易完全遵循市场原则,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利益和股东利益的情形。监事会对本议案无异议。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十、风险提示
本次申请借款尚需公司股东大会审议,能否获得通过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将持续关注事项的后续进展,并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则制度的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谨慎决策、注意投资风险。
十一、备查文件
1.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
2.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有关议案的事前认可和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华西能源工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 年 2 月 24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