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572 证券简称:索菲亚 公告编号:2022-049
索菲亚家居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无需编制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索菲亚家居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1】419 号文核准,索菲亚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
1,350 万股,发行价格为每股人民币 86 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116,100 万元,
扣除发行费用人民币 7,602.15 万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108,497.85
万元。截止 2011 年 4 月 6 日,公司上述发行募集的资金已全部到位,并经立信
羊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2011 年羊验字第 21459 号《验资报告》验证确认。
经中国证监会《关于核准索菲亚家居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6]878 号)核准,公司向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汇添富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广东竣弘投资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北京益保伟业科技有限公司、财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发行 20,735,155 股股份用
于项目建设。本次发行新增 20,735,155 股股份已于 2016 年 7 月 22 日在中登公司
深圳分公司办理完毕登记托管手续,并于 2016 年 8 月 1 日在深交所上市。
根据《关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规定》规定:“上市公司申请发行证券,且前次募集资金到账时间距今未满五个会计年度的,董事会应按照本规定编制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对发行申请文件最近一期经审计的财务报告截止日的最近一次(境内或境外)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进行详细说明,并就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作出决议后提请股东大会批准。”
鉴于公司最近五个会计年度未通过配股、增发、可转换公司债券等《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规定的证券品种募集资金,公司前次募集资金到账时间距今已超过五个完整的会计年度,因此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无需编制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也无需聘请会计师事务所出具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鉴证报告。
特此公告。
索菲亚家居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二年十月二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