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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天科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公告日期:2025-01-14


证券代码:002544        证券简称:普天科技        公告编号:2025-001
          中电科普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 中电科普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于 2024 年
12 月 25 日召开了第七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召开 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
大会,并于 2024 年 12 月 26 日在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证券
时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登载了《关于召开 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 2024-098)。

  2. 本次股东大会无否决议案的情形。

  3. 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

    一、  会议召开情况

  1. 会议召开时间

  现场会议时间:2025 年 1 月 13 日(星期一)下午 14:45。

  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5
年 1 月 13 日的交易时间,即 9:15—9:25,9:30—11:30 和 13:00—15:00;通过
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时间为:2025 年 1 月 13 日(现场股东大
会召开当日)上午 9:15,结束时间为 2025 年 1 月 13 日(现场股东大会结束当
日)下午 15:00。

  2. 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公司 1510 会议室。

  3. 会议召开方式: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

  4. 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 会议主持人:董事长周忠国先生。

  6. 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深圳证
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以及本公司《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7. 会议出席情况

  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人共 140 名,代表股份278,660,794 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 40.9474%。其中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和股东授权委托代表人共 7 名,代表股份 25,669,823 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3.7720%。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 133 名,代表股份 252,990,971 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 37.1754%。

  出席本次会议的中小股东(指以下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共132名,代表股份4,930,763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0.7245%。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2名,代表股份1,679,486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0.2468%。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130名,代表股份3,251,277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0.4778%。

  其中现场出席或列席的人员有董事长周忠国先生、独立董事李光女士、韩国强先生、李震东先生、潘丹先生、监事张亮先生、职工代表监事孔静雅女士、何瑞东先生、总裁沈文明先生、董事会秘书兼副总裁周震先生、副总裁牛景昌先生、财务总监兼副总裁蒋仕宝先生、副总裁何兆龙先生、齐幸辉先生。其他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通过视频会议等网络方式出席或列席了本次会议。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议案的表决方式为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表决结果如下:

    1. 审议通过了《关于补选沈文明先生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
案》。

  表决结果:同意 278,563,194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650%;反对 50,0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79%;弃权 47,6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171%。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4,833,163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0206%;反对50,0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1.0140%;弃权47,6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9654%。

    2. 审议通过了《关于补选孙战海先生为公司第七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
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278,531,694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537%;反对 50,7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82%;弃权 78,4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30,8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281%。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 4,801,663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7.3817%;反对 50,7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 1.0282%;弃权 78,4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30,800 股),
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5900%。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本次会议由北京市天元(广州)律师事务所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人员资格及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 公司 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 《北京市天元(广州)律师事务所关于中电科普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

  特此公告。

                                          中电科普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5 年 1 月 14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