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544 证券简称:杰赛科技 公告编号:2017-038
广州杰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本次调整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方案不构成重大调整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本次方案调整是否构成重大调整的标准
根据中国证监会2015年9月18日发布的《上市公司监管法律法规常见问题与解答修订汇编》,股东大会作出重大资产重组的决议后,对于如何认定是否构成对重组方案的重大调整问题,明确审核要求如下:
1、关于交易对象
(1)拟增加交易对象的,应当视为构成对重组方案重大调整。
(2)拟减少交易对象的,如交易各方同意将该交易对象及其持有的标的资产份额剔除出重组方案,且剔除相关标的资产后按照下述第2条的规定不构成重组方案重大调整的,可以视为不构成重组方案重大调整。
(3)拟调整交易对象所持标的资产份额的,如交易各方同意交易对象之间转让标的资产份额,且转让份额不超过交易作价20%的,可以视为不构成重组方案重大调整。
2、关于交易标的
拟对标的资产进行变更,如同时满足以下条件,可以视为不构成重组方案重大调整。
(1)拟增加或减少的交易标的的交易作价、资产总额、资产净额及营业收入占原标的资产相应指标总量的比例均不超过20%;
(2)变更标的资产对交易标的的生产经营不构成实质性影响,包括不影响标的资产及业务完整性等。
3、关于配套募集资金
(1)调减或取消配套募集资金不构成重组方案的重大调整。重组委会议可以审议通过申请人的重组方案,但要求申请人调减或取消配套募集资金。
(2)新增配套募集资金,应当视为构成对重组方案重大调整。
二、本次方案调整不构成重大调整
根据上述规定,本次重大资产重组调整中电科卫星导航运营服务有限公司的业绩补偿方式以及调减募集配套资金的安排,均不构成对本次重大资产重组方案的重大调整(《关于调整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方案的公告》、《关于调整公司募集配套资金方案的公告的公告》具体请见公司同日登载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公告编号: 2017-036和2017-037)。
特此公告。
广州杰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7年6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