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杰赛科技: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意向书摘要

公告日期:2011-01-11

广州杰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GCI SCIENCE & TECHNOLOGY CO.,LTD.)
    (注册地址:广州市新港中路381 号)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意向书摘要
    保荐人(主承销商)
    (注册地址:深圳市红岭中路1012 号国信证券大厦16-26 层)发行人声明
    本招股意向书摘要的目的仅为向公众提供有关本次发行的简要情况,并不包
    括招股意向书全文的各部分内容。招股意向书全文同时刊载于巨潮资讯网站
    (http://www.cninfo.com.cn)。投资者在做出认购决定之前,应仔细阅读招股意向
    书全文,并以其作为投资决定的依据。
    投资者若对本招股意向书及其摘要存在任何疑问,应咨询自己的股票经纪
    人、律师、会计师或其他专业顾问。
    发行人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招股意向书及其摘要不存在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
    带的法律责任。
    公司负责人和主管会计工作的负责人、会计机构负责人保证招股意向书及其
    摘要中财务会计资料真实、完整。
    中国证监会、其他政府部门对本次发行所作的任何决定或意见,均不表明其
    对发行人股票的价值或投资者的收益做出实质性判断或者保证。任何与之相反的
    声明均属虚假不实陈述。杰赛科技招股意向书摘要 第一节 重大事项提示
    1
    第一节 重大事项提示
    一、股份限制流通及自愿锁定承诺
    本次发行前公司总股本6,396 万股,本次拟发行股票2,200 万股,发行后总
    股本8,596 万股,上述股份均为流通股。公司控股股东中国电科第七研究所承诺:
    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或委托他人管理其持有的公司股份
    (不含在发行人股票上市后三十六个月内新增的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其持有
    的股份。此外,中科招商、广州风投及其余45 名自然人股东:梁鸣、何可玉、
    郭正节、彭革新、郑华红、何启跃、吴阳阳、万永乐、张金安、彭国庆、彭浩、
    张云明、林庆莲、杨绍华、黄向东、肖耀坤、成杰、王汝智、陈瑞生、孙义传、
    王琥、贺自斌、李惊生、李小挥、张洪霞、陈迪平、陈俊可、洪舜澎、黄剑明、
    任炳礼、杨世泰、张传庆、叶桂梁、刘向东、尹东亮、余鹏、陈志谦、姚若松、
    陈健源、李金明、李中午、王玫、陈湘灵、谢慧群、郑嘉昕均分别承诺:自发行
    人股票上市之日起十二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已持有的发行人股
    份,也不由发行人回购该部分股份。除上述锁定期外,担任发行人董事、监事和
    高级管理人员的何可玉、梁鸣、万永乐、何启跃、彭国庆、吴阳阳、黄向东及叶
    桂梁还承诺:在其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其所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百
    分之二十五,离职后六个月内,不转让其所持有的公司股份;在申报离任六个月
    后的十二个月内通过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出售公司股票数量占其所持有公司股
    票总数的比例不超过百分之五十。
    根据《境内证券市场转持部分国有股充实全国社会保障基金实施办法》,公
    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后,公司2 家国有股东按相关规定在公司境内首次公
    开发行股票并上市后,将所持有公司的国有股按照实际发行数量的10%转由全国
    社会保障基金理事会持有,其中,七所转持数量为177.4489 万股,广州风投转
    持数量为42.5511 万股,合计220 万股,具体转持数量以实际发行数量计算为准。
    全国社会保障基金理事会将承继原股东的禁售期义务。
    二、滚存利润的分配安排杰赛科技招股意向书摘要 第一节 重大事项提示
    2
    截至2010 年6 月30 日,公司可供股东分配的滚存未分配利润余额为
    185,136,169.91 元,经2010 年3 月5 日召开的公司2010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决议,同意本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前形成的滚存未分配利润,由本
    次公开发行A 股后的新老股东按照发行后股权比例共享。
    三、本公司特别提醒投资者注意“风险因素”中的下列风险
    (一)信息网络行业政策和网络运营商的发展战略调整和变化引致的
    经营风险
    作为信息网络建设技术服务及产品的综合提供商,公司主营业务始终围绕公
    众网(包括电信网、广播电视网、互联网)和智能专用网提供服务及产品。因此,
    本公司业务受到信息网络行业政策和网络运营商的发展战略调整和变化等方面
    的影响。虽然公司密切关注政策环境变化和网络运营商的战略发展动向,但公司
    仍然可能因为不能前瞻性地准确预测行业政策调整和客户对服务及产品需求的
    不断变化,从而对公司的经营业绩和市场占有率带来不利影响。
    三网融合试点城市名单的公布预示着我国三网融合步伐的不断加快,物联网
    战略的正式提出也将对信息网络建设服务和产品领域产生积极的促进作用。但由
    于三网融合及物联网战略涉及多个行业,且处于起步阶段,政府部门管理机制及
    实施规划成熟完善还需要一定时间,行业政策实施细则和实施进程还存在一定的
    不确定性,由此也加大了公司对未来经营规划及各项投入的难度。
    (二)应收账款比例较高的风险
    在报告期内,公司应收账款净额分别为19,114.39 万元、32,151.99 万元、
    39,790.40 万元和38,954.72 万元,应收账款净额占资产总额的比重分别为40.47%、
    49.44%、51.67%和49.85%。公司提供的信息网络建设服务通常需要经过投标、
    建设和客户验收几个阶段,整个服务周期相对较长,而且大部分业务收入具有较
    强的季节性,通常集中在第四季度,加上电信运营商、广电网络运营商和大型专
    用网应用客户付款期较长,使得公司应收账款较大而且增长速度较快。杰赛科技招股意向书摘要 第一节 重大事项提示
    3
    虽然本公司应收账款主要来自于实力雄厚、信誉良好的电信运营商、广电网
    络运营商、大型专用网络用户等优质客户,并且本公司账龄结构符合行业回款特
    征,应收账款期限较短,账龄1 年以内的应收账款平均占70%以上,同时亦制定
    了完善的应收账款催收和管理制度,但由于本公司应收账款金额较大,如果发生
    无法及时收回货款的情况,公司将面临流动资金短缺和坏账损失的风险。为此,
    公司将不断加强应收账款管理,及时回笼资金,进一步改善经营活动现金流量。
    (三)营业收入季节性波动风险
    公司主营业务收入在每个会计年度内分布不均匀。公司主要客户国内电信运
    营商一般在每年第一季度制定全年的网络建设、优化支出预算等经营计划,在第
    二季度开始招标,第三季度开始实施,第四季度才集中验收、结算。公司另一类
    主要客户广电网络运营商大多在下半年开始招标,公司一般会在第四季度发货,
    并确认收入。通常情况下前三季度主营业务收入占全年总收入的60%左右,第四
    季度是公司主营业务收入的高峰,第四季度的主营业务收入占全年主营业务收入
    比例达到40%左右。公司上半年销售商品、提供服务收到的现金较少,而公司
    日常的研发投入、固定人工成本及经营支出仍需正常开支,导致上半年经营活动
    现金流偏紧,这在一定程度上增加了公司管理和调配资金的难度。杰赛科技招股意向书摘要 第二节 发行概况
    4
    第二节 发行概况
    股票种类 人民币普通股 (A 股)
    每股面值 1.00 元人民币
    发行股数,占发行后
    总股本的比例
    2,200 万股,占发行后总股本25.59%
    发行价格
    通过向询价对象初步询价确定发行价格区间后,由发行人和主承销商
    确定发行价格
    市盈率
    【 】倍(每股收益按照【 】年经审计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
    除以本次发行前总股本计算)
    【 】倍(每股收益按照【 】年经审计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
    除以本次发行后总股本计算)
    发行前每股净资产 4.35 元(以2010 年6 月30 日经审计的净资产除以发行前总股本计算)
    发行后每股净资产
    【 】元(以【 】年【 】月【 】日经审计的净资产除以发行后总股
    本计算)
    市净率
    【 】倍(按每股发行价格除以本次发行前每股净资产计算)
    【 】倍(按每股发行价格除以本次发行后每股净资产计算)
    发行方式
    采用网下向询价对象配售和网上资金申购定价发行相结合的方式;或
    采用中国证监会核准的其他发行方式
    发行对象
    符合资格的询价对象和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开户的境内自然人、法人投
    资者(国家法律、法规禁止购买的除外)或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对
    象
    本次发行股份的流
    通限制和锁定安排
    公司控股股东中国电子科技集团公司第七研究所承诺:自公司股
    票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或委托他人管理其持有的公司股
    份(不含在发行人股票上市后三十六个月内新增的股份),也不由公
    司回购其持有的股份。
    中科招商、广州风投及其余45 名自然人股东:梁鸣、何可玉、
    郭正节、彭革新、郑华红、何启跃、吴阳阳、万永乐、张金安、彭国
    庆、彭浩、张云明、林庆莲、杨绍华、黄向东、肖耀坤、成杰、王汝
    智、陈瑞生、孙义传、王琥、贺自斌、李惊生、李小挥、张洪霞、陈
    迪平、陈俊可、洪舜澎、黄剑明、任炳礼、杨世泰、张传庆、叶桂梁、
    刘向东、尹东亮、余鹏、陈志谦、姚若松、陈健源、李金明、李中午、
    王玫、陈湘灵、谢慧群、郑嘉昕均分别承诺:自发行人股票上市之日
    起十二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已持有的发行人股份,
    也不由发行人回购该部分股份。
    除上述锁定期外,担任发行人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何可
    玉、梁鸣、万永乐、何启跃、彭国庆、吴阳阳、黄向东及叶桂梁还承
    诺:在其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其所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
    百分之二十五,离职后六个月内,不转让其所持有的公司股份;在申
    报离任六个月后的十二个月内通过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出售公司股
    票数量占其所持有公司股票总数的比例不超过百分之五十。
    根据《境内证券市场转持部分国有股充实全国社会保障基金实施杰赛科技招股意向书摘要 第二节 发行概况
    5
    办法》,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后,公司2 家国有股东按相关
    规定在公司境内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后,将所持有公司的国有股
    按照实际发行数量的10%转由全国社会保障基金理事会持有,其中,
    七所转持数量为177.4489 万股,广州风投转持数量为42.5511 万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