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499 证券简称:*ST 科林 公告编号:2021-101
科林环保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向 2021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
授予预留股票期权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科林环保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1 年 11 月 17 日召
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 2021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
激励对象授予预留股票期权的议案》,同意以 2021 年 11 月 17 日为预留授予日,
向 4 名激励对象授予预留的 189.00 万份股票期权,行权价格为 4.61 元/份。现
将相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2021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简述及已履行的相关审批程序
(一)股权激励计划简述
《科林环保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已经公司 2021 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主要内容如下:
1、激励形式:股票期权;
2、标的股票来源及种类: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的本公司人民币 A 股普通股股票;
3、激励对象范围:本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为公司(含控股子公司)任职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中层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业务)人员。
4、预留部分股票期权行权价格的确定方法:预留部分股票期权行权价格确定方法同首次授予的股票期权,即不低于股票票面金额,且不低于下列价格较高者:
(1)本激励计划草案公告前 1 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前 1 个交易日
股票交易总额/前 1 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量)的 80%,即为每股 4.61 元;
(2)本激励计划草案公告前 20 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前 20 个交易
日股票交易总额/前 20 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量)的 80%,即为每股 4.40 元。
5、行权安排:在可行权日内,若达到本次激励计划规定的行权条件,激励对象可根据下述行权安排行权。
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的行权期及各期行权时间安排如下表所示:
行权期 行权时间 可行权数量占获授
数量的比例
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第 自首次授予部分股票期权授予完成日起 12 个月后的首个交易
一个行权期 日起至股票期权首次授予完成日起 24 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 50%
日当日止
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第 自首次授予部分股票期权授予完成日起 24 个月后的首个交易
二个行权期 日起至股票期权首次授予完成日起 36 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 50%
日当日止
预留部分的股票期权行权计划安排如下:
行权期 行权时间 可行权数量占获授
数量的比例
预留股票期权第一个 自预留授予部分股票期权授予完成日起 12 个月后的首个交易
行权期 日起至预留授予完成日起 24 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50%
预留股票期权第二个 自预留授予部分股票期权授予完成日起 24 个月后的首个交易
行权期 日起至预留授予完成日起 36 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50%
激励对象必须在期权行权有效期内行权完毕。若未达到行权条件,则当期股票期权不得行权;若符合行权条件,但未在上述行权期内行权的该部分股票期权由公司注销。
在满足股票期权行权条件后,公司将为激励对象办理满足行权条件的股票期权行权事宜。
本次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自等待期满后方可开始行权,可行权日必须为本次激励计划有效期内的交易日,但下列期间内不得行权:
(1)公司定期报告公告前 30 日内,因特殊原因推迟定期报告公告日期的,自原预约公告日前 30 日起算,至公告前 1 日;
(2)公司业绩预告、业绩快报公告前 10 日内;
(3)自可能对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重大事件发生之日或者进入决策程序之日,至依法披露后 2 个交易日内;
(4)中国证监会及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期间。
6、股票期权的行权条件
(1)公司层面业绩考核要求
本激励计划在 2021 年-2022 年会计年度中,分年度对公司业绩指标进行考
核,以达到公司业绩考核目标作为激励对象当年度的行权条件之一。
在本激励计划有效期内,公司对各年度业绩考核目标如下表所示:
行权期 业绩考核目标
第一个行权期 以 2020 年经审计的合并营业收入为基数,2021 年经审计的合
首次授予的股票 并营业收入增长率不低于 160%
期权 第二个行权期 以公司 2020 年经审计的合并营业收入为基数,2022 年经审计
的合并营业收入增长率不低于 220%
第一个行权期 以 2020 年经审计的合并营业收入为基数,2021 年经审计的合
预留授予的股票 并营业收入增长率不低于 160%
期权 第二个行权期 以公司 2020 年经审计的合并营业收入为基数,2022 年经审计
的合并营业收入增长率不低于 220%
注:上述“营业收入”指经审计的上市公司营业收入。
行权期内,公司为满足行权条件的激励对象办理行权事宜。若各行权期内,公司当期业绩水平未达到业绩考核目标条件的,所有激励对象对应考核当年计划行权的股票期权均不得行权,公司注销激励对象股票期权当期计划行权份额。
(2)个人层面绩效考核要求
激励对象个人层面的考核根据公司制定的现有考核规定,激励对象综合评分分为“优秀”、“良好”、“合格”与“不合格”四个等级,对应绩效系数如下:
考核等级 A(优秀) B(良好) C(合格) D(不合格)
分数段 90 分以上 80 分-89 分 60 分-79 分 60 分以下
(含 90 分) (不含 60 分)
绩效系数 100% 0%
个人当年可行权额度=个人当年计划行权额度×绩效系数
公司层面业绩考核达标的前提下,激励对象在行权上一年度个人绩效考核达到“合格”及以上,激励对象可按照本激励计划规定比例行权其获授的股票期权,激励对象未能行权部分的股票期权由公司注销。
具体考核内容根据《公司考核管理办法》执行。
(二)已履行的相关程序
1、2021 年 8 月 19 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科林环保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
案》、《关于<科林环保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和《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股权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第五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相关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2、2021 年 8 月 19 日,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科
林环保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科林环保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核查<科林环保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
3、2021 年 8 月 20 日,公司在内部 OA 办公系统对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姓名
及职务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 2021 年 8 月 20 日至 2021 年 8 月 29 日,共计 10
天。在公示期间,公司未收到员工对本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提出的异议。2021 年 8月 30 日,公司披露了《监事会关于公司 2021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公示情况说明及核查意见》。
4、2021 年 9 月 6 日,公司召开了 2021 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了《关于<科林环保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科林环保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股权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同日,公司披露了《关于 2021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5、2021 年 9 月 14 日,公司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第五届监事
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的议案》,确定
本次股票期权的首次授予日为 2021 年 9 月 14 日,向符合授予条件的 16 名激励
对象授予 945.00 万份股票期权。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监事会对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进行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上海信公轶禾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出具了独立财务顾问报告,北京德恒(重庆)律师事务所出具了法律意见书。
6、2021 年 10 月 26 日,公司 2021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登记完成,
首次实际向 16 名激励对象授予股票期权 945.00 万份。
7、2021 年 11 月 17 日,公司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和第五届监
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 2021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预留股票期权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监事会对预留部分授予激励对象名单、授予条件及授予日进行核实并发表了同意意见,独立财务顾问出具了独立财务顾问报告,律师出具了法律意见书。
公司 2021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已经履行了相关审批程序。
二、董事会对预留股票期权授予条件成就的情况说明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公司《2021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的有关规定,激励对象只有在同时满足下列条件时,公司向激励对象授予股票期权;反之,若下列任一授予条件未达成,则不能向激励对象授予股票期权。
1、公司未发生如下任一情形:
(1)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会计报告被注册会计师出具否定意见或者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2)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