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447 证券简称:*ST晨鑫 公告编号:2022-007
大连晨鑫网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控股股东涉及诉讼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案件所处的诉讼阶段:尚未开庭审理。
上市公司所处的当事人地位:非上市公司涉诉,系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及其子
公司涉及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借款合同纠纷。
涉案的金额:99,552,398 元和 65,675,111.11 元。
是否会对上市公司经营产生影响:上市公司生产经营独立,诉讼结果不会对
公司经营产生不利影响。
对上市公司产生的影响:案件仍处于诉讼阶段,最终实际影响以诉讼最终判
决为准,提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一、诉讼的基本情况
1、大连晨鑫网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上市公司”)于近日收到控股股东钜成企业管理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钜成集团”)的通知,钜成集团近日收到山东省泰安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出具的关于浙江诸安建设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诸安建设”)与钜成集团及其全资子公司钜成未来信息技术(山东)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钜成未来”)之间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一案的《传票》案号:(2021)鲁 0991 民初 1768 号及民事起诉状等文件。该案目前尚未开庭审理。
2、公司于近日收到控股股东钜成集团的通知,钜成集团近日收到山东省泰安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出具的关于泰安泰山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泰山控股”)与钜成集团及其全资子公司钜成未来之间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的《传票》案号:(2021)鲁 0991 民初 1819 号等民事起诉状文件。该案目前尚未开庭审理。
二、诉讼的内容
(一)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
1、2020 年 7 月 17 日,诸安建设与钜成未来签订《建筑工程施工合同》,
后在合同实施过程中发生纠纷。
2、2021 年 10 月诸安建设向山东省泰安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就上
述建筑工程施工合同提起诉讼,案号:(2021)鲁 0991 民初 1768 号及民事起诉状等文件。
3、原告诸安建设提起诉讼的主要诉求如下:
1)解除原告与被告钜成未来2020年7月17日签订的《建筑工程施工合同》;
2)判令被告钜成未来公司支付工程款 83,410,026 元,并自起诉日至工程款
实际给付日止按日万分之四计违约金;
3)判令被告钜成未来赔偿可得利益损失 16,142,372 元;
4)判决确认原告就钜成未来数字信息技术产业园工程折价或拍卖的价款有
优先受偿权;
5)判令被告钜成集团对被告钜成未来的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6)诉讼费用由被告承担。
(二)借款合同纠纷案
1、2020 年 12 月 30 日原告泰山控股与钜成未来签订了《借款担保合同》,
后钜成未来到期未偿还该笔借款本息。
2、泰安泰山公司于 2021 年 11 月向山东省泰安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
院提起诉讼,案号:(2021)鲁 0991 民初 1819 号。
3、原告泰安泰山公司提起诉讼的主要诉求如下:
1)钜成未来偿还 5000 万元借款;
2)判令钜成未来支付利息 1,075,111.11 元,违约金 500 万元,逾期利息
960 万元(暂计算至 2021 年 9 月 30 日);
3)判令依法处置钜成未来持有的土地(不动产登记号为鲁(2020)泰安市不动产权第 0022531 号;
4)判令钜成集团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5)案件受理费、保全费、律师代理费、保全代理费等实现债权的费用均由钜成集团、钜成未来承担。
三、诉讼判决情况
上述案件均尚未审理。
四、对公司的影响
上述诉讼事项对公司的生产经营无直接影响。上述诉讼涉及的工程及土地为公司非公开发行募投项目拟实施地点,最终实际影响以诉讼最终判决为准。公司将积极关注上述事项的进展情况,并督促控股股东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五、备查文件
1、关于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的《民事起诉状》等文件。
2、关于借款合同纠纷案的《民事起诉状》等文件。
特此公告。
大连晨鑫网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二年三月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