易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本次交易不涉及关联交易,也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情况。
二、交易对方的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广东宏鼎房地产投资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法人独资)
2018年10月31日 2017年12月31日
资产总计 1,076,165,832.67 1,051,225,740.89
负债合计 977,998,285.21 952,406,336.25
所有者权益合计 98,167,547.46 98,819,404.64
2018年1-10月 2017年
营业收入 - -
净利润 -651,857.18 -511,982.23
四、交易协议的主要内容
给目标公司,再由目标公司向甲方偿还对应债务。
1.4.2甲方收到乙方支付的第一笔交易对价之日起【7】日内,负责完成将目标公司75%股权转让予乙方的工商变更登记手续、领取新的营业执照、完成甲方的股权质押登记手续,并同时办理董事、监事、总经理等高级管理人员变更为乙方指定人员的工商备案登记手续、按照乙方要求变更公司章程并工商备案且将目标项目整体移交给乙方管理和控制。
任何支出,由甲方实际承担。
(二)目标公司的内部治理
2.1交割日后,乙方负责操盘目标公司的运营管理及项目土地按照乙方的项目管理体系进行开发建设(包括但不限于项目开发、管理层设置及项目品牌使用及宣传、融资策略、销售、推广以及费用成本决策核算等),目标项目建成后的项目命名由乙方确定,物业管理统一由乙方指定或选聘的公司负责,甲方不得干
4.1各方同意:甲乙双方在目标公司【太安堂互联网产业大厦】项目实行实物分配方式进行项目开发收益分配,并以最终测绘面积为双方结算依据。
4.2甲方分配并自持写字楼物业建筑面积18735.75平方米及地下可建建筑面积9197.25平方米;地上不计容面积由甲乙双方按照股权比例共同使用与管理。
4.3如果最终建成物业与4.2条分配物业不一致的,各方明确仅对不一致的部分在遵守本协议有关物业分配原则的前提下,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
告载明的评估值为基础,经各方协商确定。
七、本次交易的审议程序和独立董事意见
(一)公司于2018年11月11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转让全资子公司75%股权的议案》,上述方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公司于2018年11月11日召开了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转让全资子公司75%股权的议案》。
广东太安堂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八年十一月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