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棕榈园林股份有限公司
(广东省中山市小榄镇新华中路120号向明大厦11C)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上市公告书
保荐人(主承销商)
(四川省成都市东城根上街95号) 1第一节 重要声明与提示
广东棕榈园林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棕榈园林”或“发行人”)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上市公告书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诺上市公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深圳证券交易所、其他政府机关对本公司股票上市及有关事项的意见,均不表明对本公司的任何保证。本公司已承诺将在本公司股票上市后三个月内按照《中小企业板块上市公司特别规定》的要求修改公司章程,在章程中载明“(1)股票被终止上市后,公司股票进入代办股份转让系统继续交易;(2)公司不得修改公司章程中的前项规定”。
本公司提醒广大投资者注意,凡本上市公告书未涉及的有关内容,请投资者查阅刊载于巨潮资讯网站(http://www.cninfo.com.cn)的《广东棕榈园林股份有限公司招股说明书》全文。
本次发行前,公司股东对所持股份自愿锁定的承诺以及相应股份的流通限制情况如下:
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吴桂昌、吴建昌与吴汉昌承诺:自发行人股票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持有的发行人股份,也不由发行人回购其持有的股份,亦不对其持有的发行人股份进行质押。公司股东赖国传、南京栖霞建设股份有限公司、黄德斌、李丕岳、林从孝、林彦、梁发柱、杭州滨江投资控股有限公司、杨镜良、丁秋莲、林满扬和黄旭波承诺:自发行人股票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之日起十二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持有的发行人股份,也不由发行人回购其持有的股份,亦不对其持有的发行人股份进行质押。在公司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吴桂昌、赖国传、黄德斌、李丕岳、林从孝、梁发柱、吴建昌、吴汉昌、林彦、杨镜良和丁秋莲承诺:除前述锁定期外,在发行人处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其所持有发行人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二十五;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其所持有的发行人股份;在
2向证券交易所申报离任六个月后的十二月内通过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出售公司股票数量占本人所持有公司股票总数的比例不超过百分之五十。
本上市公告书已披露2010年第一季度财务数据及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见本公告后附件)。其中,2010年第一季度财务数据未经审计,对比表中2009年第一季度财务数据未经审计,2009年度财务数据已经审计,敬请投资者注意。
第二节 股票上市情况
一、公司股票上市审批情况
本上市公告书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管理办法》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并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公告书内容与格式指引》(2009年9月修订)编制而成,旨在向投资者提供有关本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上市的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广东棕榈园林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0]650号)核准,本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不超过3,000万股。本公司本次共发行3,000万股,其中网下向询价对象配售600万股,网上资金申购定价发行2,400万股,发行价格为45.00元/股。
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广东棕榈园林股份有限公司人民币普通股股票上市交易的通知》(深证上[2010]191号)同意,本公司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股票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证券简称“棕榈园林”,股票代码“002431”;其中:本次公开发行中网上定价发行的2,400万股股票将于2010年6月10日起上市交易。
本公司已于2010年5月21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刊登了《招股意向书摘要》,《招股意向书》全文及相关备查文件可以在巨潮资讯网站(http://www.cninfo.com.cn)查询。本公司已于2010年5月28日在巨潮资讯网站(http://www.cninfo.com.cn)披露《招股
3说明书》全文。上述文件的披露距今不足一个月,故与其重复的内容不再重述,敬请投资者查阅上述内容。
二、公司基本情况
(一)上市地点:深圳证券交易所
(二)上市时间:2010年6月10日
(三)股票简称:棕榈园林
(四)股票代码:002431
(五)本次发行后总股本:120,000,000股
(六)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增加的股份:30,000,000股
(七)发行前股东所持股份的情况
公司本次发行前股本总额为9,000万股,本次发行3,000万股,本次发行股份占发行后总股本的25%。
本次发行前后股本结构变化如下:
发行前
发行后
股东类别
持股数量(股)
股权比例
持股数量(股)
股权比例
一、发行前已发行股份
90,000,000
100.00%
90,000,000
75.00%
吴桂昌
18,256,110
20.29%
18,256,110
15.21%
赖国传
14,605,520
16.23%
14,605,520
12.17%
南京栖霞建设
股份有限公司
8,700,000
9.67%
8,700,000
7.25%
黄德斌
8,032,720
8.93%
8,032,720
6.69%
李丕岳
8,032,720
8.93%
8,032,720
6.69%
林从孝
7,302,760
8.11%
7,302,760
6.09%
林 彦
4,746,320
5.27%
4,746,320
3.96%
吴建昌
4,381,340
4.87%
4,381,340
3.65%
吴汉昌
4,381,340
4.87%
4,381,340
3.65%
梁发柱
3,286,400
3.65%
3,286,400
2.74%
杭州滨江投资
控股有限公司
2,300,000
2.56%
2,300,000
1.92%
杨镜良
1,817,000
2.02%
1,817,000
1.51%
丁秋莲
1,787,770
1.99%
1,787,770
1.49%
4发行前 发行后
股东类别
持股数量(股) 股权比例 持股数量(股) 股权比例
林满扬
1,264,000
1.40%
1,264,000
1.05%
黄旭波
1,106,000
1.23%
1,106,000
0.92%
二、本次发行股份
—
—
30,000,000
25.00%
合 计
90,000,000
100%
120,000,000
100.00%
(八)发行前股东对所持股份自愿锁定的承诺
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吴桂昌、吴建昌与吴汉昌承诺:自发行人股票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持有的发行人股份,也不由发行人回购其持有的股份,亦不对其持有的发行人股份进行质押。
公司股东赖国传、南京栖霞建设股份有限公司、黄德斌、李丕岳、林从孝、林彦、梁发柱、杭州滨江投资控股有限公司、杨镜良、丁秋莲、林满扬和黄旭波承诺:自发行人股票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之日起十二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持有的发行人股份,也不由发行人回购其持有的股份,亦不对其持有的发行人股份进行质押。
在本公司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吴桂昌、赖国传、黄德斌、李丕岳、林从孝、梁发柱、吴建昌、吴汉昌、林彦、杨镜良和丁秋莲承诺:除前述锁定期外,在发行人处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其所持有发行人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二十五;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其所持有的发行人股份;在向证券交易所申报离任六个月后的十二月内通过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出售公司股票数量占本人所持有公司股票总数的比例不超过百分之五十。
(九)本次上市股份的其他锁定安排
本次公开发行中配售对象参与网下配售获配股票的600万股自本次社会公众股股票上市之日起锁定三个月。
(十)本次上市的无流通限制及锁定安排的股份
本次公开发行中网上发行的2,400万股股份无流通限制及锁定安排。
(十一)公司股份可上市交易时间表 5股份分类
持股数量(股)
股权比例
可交易时间
吴桂昌
18,256,110
15.21%
2013年6月10日
吴建昌
4,381,340
3.65%
2013年6月10日
吴汉昌
4,381,340
3.65%
2013年6月10日
南京栖霞建设
股份有限公司
8,700,000
7.25%
2011年6月10日
杭州滨江投资控股
有限公司
2,300,000
1.92%
2011年6月10日
赖国传
14,605,520
12.17%
2011年6月10日
黄德斌
8,032,720
6.69%
2011年6月10日
李丕岳
8,032,720
6.69%
2011年6月10日
林从孝
7,302,760
6.09%
2011年6月10日
林 彦
4,746,320
3.96%
2011年6月10日
梁发柱
3,286,400
2.74%
2011年6月10日
杨镜良
1,817,000
1.51%
2011年6月10日
丁秋莲
1,787,770
1.49%
2011年6月10日
林满扬
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