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尤夫股份:关于接受财务资助展期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公告日期:2023-12-28

尤夫股份:关于接受财务资助展期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PDF查看PDF原文

证券代码:002427          证券简称:尤夫股份        公告编号:2023-091
              浙江尤夫高新纤维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接受财务资助展期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关联交易概述

  1、浙江尤夫高新纤维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3 年 4 月 25
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接受财务资助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关联方胜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胜帮科技”)拟向公司及子公司提供总额不超过人民币 20,000 万元的财务资助,期限不超过 6 个月(自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实际办理借款之日起计算),利率不高于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一年期 LPR 贷款市场报价,财务资助无需公司提供保证、抵押、质押等任何形式的担保,具体情况详见公司于2023 年4月26 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发布的《关于接受财务资助暨关联交易的公告》(2023-046)。为支持公司经营发展和资金需求,胜帮科技继续为公司及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将上述借款展期 12 个月,其他借款条件不变。

  2、公司控股股东为共青城胜帮凯米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胜帮凯米”),胜帮凯米的控股股东为陕西煤业化工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陕煤集团”),胜帮科技的控股股东为陕煤集团。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3 年修订)》(以下简称“《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胜帮科技与公司存在关联关系,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3、本次关联交易在提交董事会审议前,已经独立董事专门会议 2023 年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于 2023 年12月 27 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接受财务资助展期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关联董事李立青女士和荣先奎先生履行了回避表决义务,参与表决的 5 名非关联董事一致通过该项议案。


  公司上述接受财务资助事项符合《上市规则》第 6.3.10 条免于将本次接受财务资助事项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的规定,公司已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本次接受财务资助事项免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4、本次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不构成重组上市,不需要经过有关部门批准。

    二、关联方基本情况

    1、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胜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上海市浦东新区申江路 5709 号 1 幢 1008 室

    法定代表人:李昊

    注册资本:14682.6052 万元人民币

    成立时间:2007 年 10 月 12 日

    公司类型:股份有限公司(国有控股)

    经营范围:煤化工科技和石油化工科技、新能源科技、新材料科技、环境污染防治工程科技专业领域内的技术咨询、技术开发、技术服务、技术转让,环境工程,建设工程专项设计,工程设计(凭许可资质经营),建筑业(凭许可资质经营),纺织品、家具、服装、玩具、煤炭、塑料制品、橡胶制品、五金产品、机电设备、电线电缆、仪器仪表、阀门、建筑材料、燃料油、化工原料及产品(危险化学品经营范围详见许可证)、化工设备的销售,从事货物与技术的进出口业务。

    主要股东:陕西化工集团有限公司

  2、胜帮科技最近一年主要财务数据

    截止 2022 年 12 月 31 日,胜帮科技 2022 年营业收入为 3,178,332.43 万元,
净利润为 141,929.86 万元,期末净资产为 1,140,653.57 万元。

    3、与公司的关联关系

    公司控股股东为胜帮凯米,胜帮凯米的控股股东为陕煤集团,胜帮科技是胜帮凯米的母公司,根据《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胜帮科技与公司存在关联关系。
    4、经公司查询,胜帮科技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三、关联交易协议的主要内容

  胜帮科技向公司及子公司提供总额不超过人民币 20,000 万元的财务资助,
借款期限展期 12 个月,利率不高于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一年期 LPR 贷款市场报价,本次财务资助无需公司提供保证、抵押、质押等任何形式的担保。

    四、关联交易的定价政策及定价依据

    胜帮科技本次与公司发生的关联交易系向公司提供借款,本次关联交易价格系按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 LPR 市场报价确定,定价公允合理,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利益的情况,不存在损害公司或股东利益的情况,本次关联交易不存在其他相关利益安排或利益输送的情形。

    五、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胜帮科技本次向公司及子公司提供的财务资助展期是其对公司经营发展的大力支持,该财务资助为公司的资金周转提供了便利的条件,有利于公司持续发展和稳定经营。关联交易的定价公允,相关交易遵循了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不会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不影响公司的独立性。本次关联交易事项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构成重大不利影响,公司主营业务不会因相关关联交易而对关联人形成依赖。。

    六、与该关联人累计已发生的各类关联交易情况

    公司于 2023 年 1 月 18 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签署煤炭购销合同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向关联方胜帮(杭州)能源供应链有限公司采购金额不超过人民币 6,500 万元。

    公司于 2023 年 3 月 22 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全资子公司签署聚氯乙烯树脂购销合同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向陕西北元化工
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采购金额不超过 6500 万元。2023 年 4 月 10 日召开的 2023 年
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该议案。

    公司于 2023 年 4 月 18 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参与投资设立产业投资基金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公司在本次关联交易中出资5000 万元。

    公司于 2023 年 4 月 25 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接受财务资助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公司接受关联方财务资助 20,000 万元。根据相关规定,本次关联交易免于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分别于 2023 年 6 月 16 日、2023 年 7 月 3 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
二次会议、2023 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与陕西煤业化工集团财务有限公司签署<金融服务协议>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七、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 2023 年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接受财务资助展期
暨关联交易的公告》,本次关联交易体现了胜帮科技对公司及子公司的支持,本次财务资助展期为公司的资金周转提供了便利的条件,有利于公司持续发展和稳定经营,符合公司发展的需要,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交易原则,交易价格公允、合理,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独立性产生影响。董事会在审议该议案时,关联董事进行了回避表决,本次关联交易事项的表决程序合法,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八、备查文件

    1、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专门会议 2023 年第一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浙江尤夫高新纤维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 年 12 月 28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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