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407 证券简称:多氟多 公告编号:2022-034
多氟多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增持股份计划时间过半
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增持计划的基本情况:多氟多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1年 12 月 18 日披露《关于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增持公司股份计划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145)。公司控股股东李世江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李凌云女士、李云峰先
生、谷正彦先生、韩世军先生计划自 2021 年 12 月 20 日起六个月内,拟增持公司股
份合计金额不低于人民币 5,000 万元不超过 10,000 万元。
2、增持计划的进展情况:截至公告日,本次增持计划期间过半,控股股东李世江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累计增持公司股份 897,70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0.12%。本次增持计划尚未实施完毕。
一、计划增持主体的基本情况
1、计划增持主体的基本情况
在本次增持计划实施前,李世江先生持有公司股份 87,481,960 股,李凌云女士持有公司股份 5,808,933 股,李云峰先生持有公司股份 1,378,370 股,谷正彦先生持有公司股份 675,000 股,韩世军先生持有公司股份 2,379,655 股,共计持有公司12.76%的股份。
2、除本次增持计划外,李世江先生、李凌云女士、李云峰先生、谷正彦先生、韩世军先生在本次增持计划公告前的十二个月内未披露其他增持计划。
3、李世江先生、李凌云女士、李云峰先生、谷正彦先生、韩世军先生在本次增持计划公告前六个月内未减持过公司股票。
二、增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1、本次拟增持股份的目的
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的信心以及对公司长期投资价值的认可,计划增持公司股票。
2、本次拟增持股份的金额
合计增持金额不低于 5,000 万元不超过 10,000 万元。
3、增持价格区间
不设定价格区间,将根据市场整体变化趋势和公司股票交易价格的波动情况,择机实施增持计划。
4、资金来源
个人自有资金。
5、本次增持计划的实施期限
自 2021 年 12 月 20 日起六个月内。增持计划实施期间,公司股票存在停牌情形
的,增持期限可予以顺延,公司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6、本次拟增持股份的方式
根据市场情况,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许可的方式(包括但不限于集中竞价、大宗交易等)。
7、本次增持基于增持人的特定身份,如丧失相关身份时不再继续实施其个人增持计划。
8、本次拟增持股份锁定期安排
本次增持股份需要遵守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股份锁定期限的安排。
三、增持计划实施的不确定性风险
本次增持计划实施可能存在因资本市场情况发生变化等因素,导致增持计划无法实施的风险,以及可能存在因增持资金未能及时到位,导致增持计划延迟实施或无法实施的风险。如增持计划实施过程中出现上述风险情形,公司将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四、增持计划实施情况
截至公告日,李凌云女士、李云峰先生、韩世军先生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累计增持公司股份 897,700.0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0.12%,增持总金额38,233,485.00 元。本次增持计划时间已过半,增持计划尚未实施完毕。基于对公司未来长期发展的信心及公司股票价值的认可,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将在增持计划实施期间内,择机实施完成上述增持计划。
五、其他说明
1、本次增持行为符合《证券法》等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等有关规定。
2、本次增持计划的实施不会影响上市地位,不会导致公司股权分布不具备上市条件,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3、李世江先生、李凌云女士、李云峰先生、谷正彦先生、韩世军先生承诺,严格遵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各项承诺,在增持期间及法定期限内不主动减持所持有的公司股份。增持计划实施期间,公司若发生派发红利、送红股、转增股本、增发新股或配股等股本除权、除息事项时,增持人将根据股本变动情况,对增持计划进行相应调整并及时披露。
4、公司将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及其他相关规定,持续关注本次增持计划的进展情况,并依据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多氟多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 年 3 月 22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