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407 证券简称:多氟多 公告编号:2021-144
多氟多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增持公司股份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多氟多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1 年 12 月 17 日接到
公司董事李凌云女士,董事、总经理李云峰先生和副总经理赵永锋先生的通知,
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前景的信心和对公司股票长期投资价值的认可,李凌云女士、
李云峰先生和赵永锋先生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方式增持了
公司部分股份,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增持股份情况
1、增持主体:公司董事李凌云女士,董事、总经理李云峰先生,副总经理赵
永锋先生。
2、增持目的: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前景的信心和对公司股票长期投资价值的
认可。
3、资金来源:个人自有资金。
4、增持方式: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增持。
5、本次增持的具体情况:
增 持 增持 增持前 增持后
姓名 增持 增持 增持数 均 价 比例
方式 时间 量(股) ( 元 (%) 持股数量 持股比 持股数量 持股比
/股) (股) 例(%) (股) 例(%)
2021-12-16 102,100 45.62 0.0133
李凌云 集中 5,808,933 0.7583 6,012,333 0.7848
竞价
2021-12-17 101,300 44.19 0.0132
李云峰 集中 2021-12-17 16,100 43.77 0.0021 1,378,370 0.1799 1,394,470 0.1820
竞价
赵永锋 集中 2021-12-17 11,500 43.79 0.0015 350,000 0.0457 361,500 0.0472
竞价
6、增持主体在本次公告前的 12 个月内未披露增持计划。
7、增持主体在本次公告前 6 个月未减持公司股份。
二、其他相关事项的说明
1、本次股份增持符合《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2、本次股份增持不会影响公司上市地位,不会导致本公司股权分布不具备上市条件,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3、李凌云女士、李云峰先生、赵永锋先生将严格遵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证券交易所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不进行内幕交易、敏感期买卖股份、短线交易等行为,在增持完成之日起 6 个月内不主动减持其所持有的本公司股份。
4、公司将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规则》等相关规定,持续关注增持主体增持公司股份的有关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多氟多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12 月 18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