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405 证券简称:四维图新 公告编号:2020-071
北京四维图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董监高减持计划期限届满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北京四维图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公司”)
于 2020 年 1 月 23 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
网(www.cninfo.com.cn)披露了《关于部分董监高拟减持股份的预披露公告》(公告编号:2020-004),对公司部分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股份减持计划进行了预披露。
根据减持股份计划实施进展情况,公司分别于 2020 年 3 月 13 日
披露了《关于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计划实施完毕公告》(公告编号:
2020-011)、于 2020 年 5 月 23 日披露了《关于部分董监高减持计划
实施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0-041)。
截至 2020 年 8 月 21 日,本次减持计划期限已届满。根据中国证
监会《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定,现将本次减持计划实施情况公告如下:
一、股东减持情况
1、股东减持股份情况
股东名 减持方式 减持期间 减持均价 减持股数 减持股份占
称 (元/股) (股) 总股本比例
孙玉国 竞价交易 2020.2.21-8.21 18.55 2,391,218 0.1219%
程 鹏 竞价交易 2020.2.21-8.21 18.86 418,700 0.0213%
毕 垒 竞价交易 2020.2.21-8.21 19.09 90,000 0.0046%
徐晋晖 竞价交易 2020.2.21-8.21 - 0 0%
孟庆昕 竞价交易 2020.2.21-8.21 19.08 74,900 0.0038%
金水祥 竞价交易 2020.2.21-8.21 19.66 220,000 0.0112%
梁永杰 竞价交易 2020.2.21-8.21 18.38 160,000 0.0082%
宋铁辉 竞价交易 2020.2.21-8.21 18.11 195,000 0.0099%
姜晓明 竞价交易 2020.2.21-8.21 - 0 0%
2、本次减持前后持股情况
股东名 本次减持前持有股份 本次减持后持有股份
称 股份性质 股数(股) 占总股本 股数(股) 占总股本比
比例 例
合计持有股份 20,812,985 1.0610% 18,421,767 0.9391%
孙玉国 其中:无限售 5,203,246 0.2653% 0 0%
条件股份
合计持有股份 5,870,660 0.2993% 5,451,960 0.2779%
程 鹏 其中:无限售 1,467,665 0.0748% 1,048,965 0.0535%
条件股份
合计持有股份 894,925 0.0456% 804,925 0.0410%
毕 垒 其中:无限售 223,731 0.0114% 133,731 0.0068%
条件股份
合计持有股份 598,359 0.0305% 598,359 0.0305%
徐晋晖 其中:无限售 149,590 0.0076% 149,590 0.0076%
条件股份
合计持有股份 625,500 0.0319% 550,600 0.0281%
孟庆昕 其中:无限售 156,375 0.0080% 81,475 0.0042%
条件股份
金水祥 合计持有股份 1,901,257 0.0969% 1,681,257 0.0857%
其中:无限售 475,314 0.0242% 255,314 0.0130%
条件股份
合计持有股份 656,000 0.0334% 496,000 0.0253%
梁永杰 其中:无限售 164,000 0.0084% 4,000 0.0002%
条件股份
合计持有股份 950,000 0.0484% 755,000 0.0385%
宋铁辉 其中:无限售 237,500 0.0121% 42,500 0.0022%
条件股份
合计持有股份 532,500 0.0271% 532,500 0.0271%
姜晓明 其中:无限售 121,875 0.0062% 121,875 0.0062%
条件股份
注:公司于 2020 年 6 月 29 日召开 2019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公司第五届董
事会、第五届监事会换届选举相关事项,孙玉国先生、徐晋晖先生已不再担任公司董事、监事职务。且因孙玉国先生已不在公司担任任何职务,根据相关规定,其离职后半年内不得转让所持有的公司股份,故截止公告披露日其持有的无限售股份数为 0 股。
二、其他相关说明
1、上述董监高人员本次减持未违反《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上市公司大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2、本次减持事项已按照相关规定进行了预披露,本次减持与此前披露的减持计划一致,减持股份总数未超过计划减持数量,剩余未实施的计划减持股份数量自动作废。
3、本次减持计划的实施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持续经营产生影响。
特此公告。
北京四维图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〇年八月二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