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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2342 深市 巨力索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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巨力索具: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意向书

公告日期:2010-01-05

巨力索具股份有限公司
    JULI SLING CO., LTD.
    (住所:河北省保定市徐水巨力路)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意向书
    保荐人暨主承销商: 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深圳市红岭中路1012号国信证券大厦16-26层)
    2010 年1 月巨力索具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申请文件 招股意向书
    1-1-2
    发行股票类型 人民币普通股(A股)
    发行股数 约5,000万股
    每股面值 1.00元
    每股发行价格 【 】元
    预计发行日期 【 】年【 】月【 】日
    拟上市证券交易所 深圳证券交易所
    发行后总股本 约40,000万股
    本次发行前股东所持股份
    的流通限制及股东对所持
    股份自愿锁定的承诺
    1、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所持股份的流通限制
    (1)控股股东巨力集团所持有的本公司股份自本公司股票在证券交易
    所上市之日起36个月内不得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也不得由本公司回购。
    巨力集团已就此流通限制作出承诺。
    (2)实际控制人杨建忠、杨建国、杨会德、杨子所持有的本公司股份
    自本公司股票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之日起36个月内不得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
    理,也不得由本公司回购。4位实际控制人已就此流通限制作出承诺。
    (3)杨会茹、姚香、张虹、姚军战、陶虹、杨将、杨帅、杨赛、杨超、
    杨旭、姚远、姚飒、杨海润、肖岸凇、肖姗峡所持有的本公司股份自本公司
    股票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之日起36个月内不得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也不得
    由本公司回购。上述15位股东已就此流通限制作出承诺。
    2、保定天威保变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乐凯保定化工设计研究院以及本
    公司其他38名自然人股东(不包括杨建忠、杨建国、杨会德和杨子4名实际
    控制人及其15名关联方)所持股份的流通限制
    保定天威保变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乐凯保定化工设计研究院以及本公司
    其他38名自然人股东所持有的本公司股份自本公司股票在证券交易所上市
    之日起12个月内不得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也不得由本公司回购。上述股
    东已就此流通限制作出承诺。
    3、本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所持股份的流通限制
    本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有的本公司股份,在其任职期间
    每年转让的股份不得超过其所持有本公司股份总数的25%;离职后半年内,
    不得转让其所持有的本公司股份。
    (1)杨建忠、杨建国在解除第1条第(2)款的流通限制后,如果届时
    仍当选为本公司董事、监事或高级管理人员,继续遵守本条规定的流通限制。
    两位实际控制人已就此流通限制作出承诺。
    (2)本公司其他55名自然人股东(不包括杨建忠、杨建国两位实际控
    制人)在解除第1条第(2)、(3)款或第2条的流通限制后,如果届时仍当
    选或新当选为本公司董事、监事或高级管理人员,继续遵守本条规定的流通
    限制。上述股东已就此流通限制作出承诺。
    保荐人(主承销商) 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签署日期 2009年11月12日巨力索具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申请文件 招股意向书
    1-1-3
    发行人声明
    发行人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本招股意向书及其摘要不存在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
    连带的法律责任。
    公司负责人和主管会计工作的负责人、会计机构负责人保证招股意向书及其
    摘要中财务会计资料真实、完整。
    中国证监会、其他政府机关对本次发行所做的任何决定或意见,均不表明其
    对本发行人股票的价值或投资者收益作出实质性判断或保证。任何与之相反的声
    明均属虚假不实陈述。
    根据《证券法》的规定,股票依法发行后,发行人经营与收益的变化,由发
    行人自行负责,由此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者自行负责。
    投资者若对本招股意向书及其摘要存在任何疑问,应咨询自己的股票经纪
    人、律师、会计师或其他专业顾问。巨力索具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申请文件 招股意向书
    1-1-4
    重大事项提示
    一、本次发行前股东所持股份的流通限制及股东对所持股份自愿锁定的承诺
    1、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所持股份的流通限制
    (1)控股股东巨力集团所持有的本公司股份自本公司股票在证券交易所上市
    之日起36 个月内不得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也不得由本公司回购。巨力集团已
    就此流通限制作出承诺。
    (2)实际控制人杨建忠、杨建国、杨会德、杨子所持有的本公司股份自本公
    司股票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之日起36 个月内不得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也不得由
    本公司回购。4 位实际控制人已就此流通限制作出承诺。
    (3)杨会茹、姚香、张虹、姚军战、陶虹、杨将、杨帅、杨赛、杨超、杨旭、
    姚远、姚飒、杨海润、肖岸凇、肖姗峡所持有的本公司股份自本公司股票在证券
    交易所上市之日起36 个月内不得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也不得由本公司回购。
    上述15 位股东已就此流通限制作出承诺。
    2、保定天威保变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乐凯保定化工设计研究院以及本公司
    其他38 名自然人股东(不包括杨建忠、杨建国、杨会德和杨子4 名实际控制人及
    其15 名关联方)所持股份的流通限制
    保定天威保变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乐凯保定化工设计研究院以及本公司其他
    38 名自然人股东所持有的本公司股份自本公司股票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之日起12
    个月内不得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也不得由本公司回购。上述股东已就此流通
    限制作出承诺。
    3、本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所持股份的流通限制
    本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有的本公司股份,在其任职期间每年
    转让的股份不得超过其所持有本公司股份总数的25%;离职后半年内,不得转让
    其所持有的本公司股份。
    (1)杨建忠、杨建国在解除第1 条第(2)款的流通限制后,如果届时仍当
    选为本公司董事、监事或高级管理人员,继续遵守本条规定的流通限制。两位实
    际控制人已就此流通限制作出承诺。巨力索具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申请文件 招股意向书
    1-1-5
    (2)本公司其他55 名自然人股东(不包括杨建忠、杨建国两位实际控制人)
    在解除第1 条第(2)、(3)款或第2 条的流通限制后,如果届时仍当选或新当选
    为本公司董事、监事或高级管理人员,继续遵守本条规定的流通限制。上述股东
    已就此流通限制作出承诺。
    二、发行前利润分配
    本公司2008 年2 月23 日召开的2007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的滚存利润的分配方案》:本公司截至2007 年9 月30 日经审
    计的未分配利润139,223,709.85 元归本公司2007 年9 月30 日登记在册的股东巨力
    集团有限公司、巨力缆索工程有限公司、杨建忠、杨建国、杨会德和杨子六方股
    东按其当时的持股比例享有;公司2007 年10 月1 日至本次公开发行前的滚存利
    润由所有新老股东共同享有。
    2008 年6 月14 日,本公司召开2008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巨
    力索具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截至2007 年9 月30 日经审计的未分配利润的分配方案》,
    截至2008 年6 月18 日,公司将未分配利润139,223,709.85 元以现金股利方式对上
    述六方股东实施了分派。
    三、技术改造国产设备投资抵免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停止执行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技术改造国产设备投资抵免企业所得税暂行办
    法》[财税字(1999)290 号]的规定,并经河北省地方税务局《关于巨力集团有限
    公司技术改造国产设备投资抵免企业所得税问题的批复》(冀地税函[2005]146
    号)、河北省地方税务局《关于巨力索具股份有限公司技术改造国产设备投资抵免
    企业所得税问题的批复》(冀地税函[2007]163 号)批准,公司享受对吊索具产品
    系列技术改造项目和合成纤维吊装带生产线技术改造中国产设备的40%,可从技
    术改造项目设备购置当年比上一年新增的企业所得税中抵免的优惠政策。
    本公司2006 年、2007 年计提的所得税为25,914,252.16 元、66,488,791.02 元,获
    得的可抵免所得税分别为6,891,022.43 元、40,118,978.86 元,占计提所得税的比例
    为26.59%、60.34%。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
    条例》、《关于实施企业所得税过渡优惠政策的通知》(国发[2007]39 号),本公司巨力索具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申请文件 招股意向书
    1-1-6
    自2008 年1 月1 日起,将不再享受原技术改造国产设备投资抵免企业所得税的优
    惠政策。
    四、本公司特别提示投资者应注意的风险因素
    (一)产品质量风险
    公司产品主要应用在大型工程、重点工程以及精密吊装工程中,被吊装物品
    价值很高,一套索具吊装的物品可能价值数千万元甚至数亿元,因此产品安全性、
    稳定性显得尤其重要。公司拥有完善的质量管理体系,先后通过了ISO9001 等一
    系列国际质量体系的认证,拥有先进的生产技术、优良的生产装备、专业的检测
    手段,产品质量稳定可靠。自公司成立以来,从未发生过重大产品质量问题。如
    果公司发生产品质量问题,可能会导致被吊装物体的损坏或影响客户生产、施工
    的进度,一旦遭到客户索赔,将对公司的经营业绩产生一定影响。
    (二)认证困难的风险
    索具行业高度注重产品安全性,除了执行国家的产品标准、行业的产品标准
    和企业备案的产品标准外,高端市场的产品普遍受到国际质量认证组织和客户行
    业组织的认证管理,例如煤炭行业有煤安标认证,军工行业有军标认证,船舶行
    业有船级社认证。这些认证是进入市场、取得订单的必要条件,而这些认证往往
    程序复杂,审查严格,审核周期很长。目前公司已经取得ISO9001 国际质量体系
    认证、ISO14001 环境管理体系认证、GB/T28001 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
    GJB9001A-2001 国军标质量体系认证、欧共体CE 认证、中国船级社CCS 认证、挪
    威船级社DNV 认证、煤安标MA 认证、矿安标KA 认证、GS 认证、API 认证、BV
    认证、LR 认证等。如某类认证标准发生变动或提高,而公司未能及时达到要求,
    将会对公司的产品销售和市场拓展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