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318 证券简称:久立特材 公告编号:2017-029
浙江久立特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吸收合并全资子公司湖州久立挤压特殊钢有限公司的公告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浙江久立特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7年3月11日召开了
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拟吸收合并全资子公司湖州久立挤压特殊钢有限公司的议案》,同意公司通过吸收合并的方式合并全资子公司即湖州久立挤压特殊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久立挤压”),吸收合并完成后久立挤压的独立法人地位被注销,公司将作为经营主体对吸收的资产和业务进行管理。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本次吸收合并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也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情形。本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16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一、合并双方基本情况介绍
1、合并方:浙江久立特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即本公司)
2、被合并方:久立挤压
住 所:浙江省湖州市吴兴区八里店镇
法定代表人:李郑周
注册资本:85,065,273元
成立日期: 2004年8月3日
经营范围:生产不锈钢、合金钢的管材、管件、伸缩门、异型材等水暖器材产品,
普通机械配件制造、加工,销售本公司生产产品。
经营情况:截止2016年12月31日,久立挤压总资产15,217.15万元,净资产10,391.28万元,实现营业收入30,790.64万元,净利润533.42万元(以上数据已经审计)。
二、本次吸收合并的方式、范围及相关安排
1、合并基准日为2017年2月28日。
2、吸收合并后,公司继续存续经营,久立挤压的全部资产、负债及业务均由公司继承,注销久立挤压独立法人资格。
3、吸收合并后,公司名称、注册资本和股权结构,以及董事会、监事会和高级管理人员的组成均不变。
4、本次吸收合并完成前所产生的损益由公司承担。
三、本次吸收合并目的及对上市公司影响
1、公司本次吸收合并久立挤压有利于优化公司管理架构,减少管理层级和核算环节,提高管理效率,降低运营成本。
2、久立挤压作为公司全资子公司,其财务报表已纳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本次吸收合并不会对公司产生实质性影响,也不会损害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
四、其他
若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则公司董事会授权管理层具体办理吸收合并所涉及的税务、工商、资产转移、变更登记等一切事宜。
五、备查文件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浙江久立特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年3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