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276 证券简称:万马股份 公告编号:2024-025
债券代码:149590 债券简称:21 万马 01
浙江万马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3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 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账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7〕90 号”《关于核准浙江万马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核准,并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同意,本公司非公
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96,343,610 股,每股面值 1 元,实际发行价格每股 9.08
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874,799,978.80 元,扣除发行费用人民币 15,177,964.95
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859,622,013.85 元。上述资金已于 2017 年 6 月 27
日全部到位,经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2017 年 6 月 27 日
“XYZH/2017SHA10222”号报告审验。
(二) 募集资金使用金额及当前余额
1.以前年度使用金额
截至 2022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募集资金余额为 36,226,009.18 元(包括累计收
到的银行存款利息扣除银行手续费等的净额)。
2.本年度使用金额及当前余额
2023 年度本公司实际使用募集资金 36,257,710.21 元,2023 年度收到银行存款
利息扣除银行手续费等净额为 31,701.03 元。
截止 2023 年 12 月 31 日,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累计使用情况及当前余额情况如
下:
单位:元
项 目 募集资金累计发生额
募集资金净额 859,622,013.85
减:置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 34,706,000.00
直接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 615,217,561.24
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 230,580,644.15
加:利息收入扣除银行手续费净额 2,706,025.54
加:投资理财收益 18,176,166.00
募集资金期末余额 0.00
2023年4月18日,第六届董事会七次会议决议、第六届监事会三次会议决议,审议通过《关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用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鉴于募投项目已全部实施完毕,为充分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率,降低财务费用,提升公司经营效益,公司将账户节余募集资金(含利息收入)合计30,580,644.15元转入自有资金账户以用于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详见公司于2023年4月18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注销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29)。
节余募集资金转出后,公司已办理完成募集资金专户的销户手续,相关募集资金监管协议亦随之终止。详见公司于2023年5月24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注销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49)。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的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权益,本公司依照《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文件的规定,结合本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浙江万马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以下简称管理办法)。该管理办法于2016年4月21日经本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四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并经2016年5月16日召开的本公司2015年度股东大会表决通过。
2017年7月20日,本公司及保荐机构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与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浙江省分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本公司签订的《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
差异,本公司在使用募集资金时已经严格遵照履行。
2017年7月20日,本公司、本公司之子公司浙江万马高分子材料集团有限公司及保荐机构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与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临安区支行签署了《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本公司签订的《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本公司在使用募集资金时已经严格遵照履行。
2017年7月20日,本公司、本公司之子公司浙江爱充网络科技有限公司及保荐机构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分别与汇丰银行(中国)有限公司杭州分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浙江省分行营业部签署了《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本公司签订的《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本公司在使用募集资金时已经严格遵照履行。
2017年12月,I-Charge Net 智能充电网络项目实施主体调整为万马联合新能源投资有限公司后,该公司于2018年1月2日分别在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浙江省分行营业部(账号1202021129800090771)和汇丰银行(中国)有限公司杭州分行(账号635112543012)开设“I-Charge Net 智能充电网络项目”募集资金专户。
2018年1月2日,本公司、本公司之子公司万马联合新能源投资有限公司及保荐机构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与汇丰银行(中国)有限公司杭州分行签署了《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本公司签订的《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本公司在使用募集资金时已经严格遵照履行。
2018年1月3日,本公司、本公司之子公司万马联合新能源投资有限公司及保荐机构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与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浙江省分行营业部签署了《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本公司签订的《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本公司在使用募集资金时已经严格遵照履行。
(二)募集资金专户存放情况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具体存放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募集资金
开户银行 账户名称 银行账号 账户余额 账户状态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浙江省分行 浙江万马股份有限公司 396172995522 0.00 已注销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临安支行 浙江万马高分子材料集团 19055101040018400 0.00 已注销
有限公司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浙江省分 万马联合新能源投资有限 1202021129800090771 0.00 已注销
行营业部 公司
汇丰银行(中国)有限公司杭州分行 万马联合新能源投资有限 635112543012 0.00 已注销
公司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浙江省分 浙江爱充网络科技有限公 1202021119800071805 0.00 已注销
行营业部 司
汇丰银行(中国)有限公司杭州分行 浙江爱充网络科技有限公 635065071012 0.00 已注销
司
合 计 0.00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详见本报告附件一。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1.截至2023年12月31日,本公司未发生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情况。
2.部分变更募集资金用途情况:2020年4月24日,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变更募集资金用途的议案》,为增强风险控制能力,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缓解特殊时期经营资金压力,同意调整“I-Charge Net 智能充电网络建设项目(一期)”的募集资金1亿元用于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本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相关信息披露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募集资金管理不存在其他违规行为。
六、两次以上融资且当年存在募集资金使用的情况说明
本公司不存在两次以上融资且当年存在募集资金使用的情况。
附件:
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浙江万马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四年四月十日
附表 1: 单位: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