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250 证券简称:联化科技 公告编号:2017-070
联化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半年后届满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联化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5年1月13日
召开的 201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第一期员工
持股计划(草案)及摘要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员工持股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等议案,具体内容详见 2015年 1月 14日刊登于《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201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15-002)。本次员工持股计划具体内容详见2014年12月26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上市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试点的指导意见》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7号:员工持股计划》及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将于2018年1月12日到期,现将本次员工持股计划届满前6个月的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的基本情况
1、2015年2月2日,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完成股票购买。公
司员工持股计划的管理人华融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通过二级市场买入的方式完成股票购买,购买均价17.42元/股,购买数量1,644,8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0.20%。具体内容详见2015年2月3日刊登于《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公司员工持股计划完成股票购买的公告》(公告编号:2015-005)和 2015年 2月 6日刊登于《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公司员工持股计划完成股票购买的公告的更正公告》(公告编号:2015-006)。
2、2015年7月10日,公司实施了2014年度权益分派,以总股本
835,113,322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1.20元人民币现金,公司
员工持股计划通过定向资产管理计划持有公司股票 1,644,800 股,权益
分派实施完毕后,获得现金股利197,376.00元(含税)。
3、2016年4月28日,公司实施了2015年度权益分派,以总股本
834,873,322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1.20元人民币现金,公司
员工持股计划通过定向资产管理计划持有公司股票 1,644,800 股,权益
分派实施完毕后,获得现金股利197,376.00元(含税)。
4、2017年7月6日,公司实施了2016年度权益分派,以总股本
925,902,056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1.00元人民币现金,公司
员工持股计划通过定向资产管理计划持有公司股票 1,644,800 股,权益
分派实施完毕后,获得现金股利164,480.00元(含税)。
5、截至本公告日,公司员工持股计划持有人所持有的员工持股计划权益未出现用于抵押、质押、担保、偿还债务等情形;且未出现持有人合并持有份额超过公司股本总额 10%以上及任一持有人持有的员工持股计划份额所对应的公司股票数量超过公司股本总额 1%的情形;未出现公司员工持股计划持有人之外的第三人对员工持股计划的股票和资金提出权利主张情形。
二、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解锁后及存续期届满后的处置办法
1、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不超过36个月,即自股东大会
审议通过本次员工持股计划之日(2015年1月13日)至2018年1月
12日,其通过定向资产管理计划所购买的公司股票锁定期为2015年2
月2日至2016年2月1日。
2、截至本公告日,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通过定向资产管理计划持有公司股票1,644,800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为0.18%,目前已在解锁期,尚未售出股份。
3、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的锁定期满后,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委员会可授权管理机构在持有计划存续期间出售定向资产管理计划所购买的公司股票。
4.定向资产管理计划在下列期间不得买卖公司股票:
(1)公司定期报告公告前30日内,因特殊原因推迟公告日期的,
自原公告日前30日起至最终公告日;
(2)公司业绩预告、业绩快报公告前10日内;
(3)自可能对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生之日或在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后2个交易日内。
5、公司员工持股计划将于2018年1月12日届满到期。员工持股
计划存续期届满后,公司员工持股计划自行终止;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的锁定期满后,当定向资产管理计划所持有的联化科技股票全部出售后,本次员工持股计划可提前终止。本次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满后,若定向资产管理计划所持资产仍包含标的股票,具体处置办法由管理委员会与资产管理机构协商确定。
6、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届满前 2 个月,经出席持有人会议
的持有人所持50%以上份额同意后,本持股计划的存续期可以延长。
特此公告。
联化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七年七月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