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231 证券简称:奥维通信 公告编号:2023-020
奥维通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原控股股东部分股份被司法拍卖完成过户
暨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风险提示:
1、本次公司股东的权益变动属于因司法拍卖导致的被动减持,不触及要约收购。
2、奥维通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奥维通信”或“公司” )原控股股
东瑞丽市瑞丽湾旅游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瑞丽湾” )被司法拍卖的13,874,000 股公司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 4%)已完成过户登记。
3、本次拍卖完成后,公司的实际控制人发生变更:杜方持有 69,375,000
股公司股份,持股比例为 20.00%,杜方被动成为公司第一大股东及实际控制人;瑞丽湾不再是公司控股股东,单川、吴琼不再是公司实际控制人。
公司于 2022 年 12 月 22 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及《证券时
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上披露了《关于控股股东所持公司部分股份被司法拍卖暨被动减持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2-065),公司原控股股东瑞丽湾因破产清算一案,其持有的公司股份将陆续被司法拍卖。瑞丽湾本次持有的 1,387.40 万股公司股份已在淘宝网-阿里司法拍卖破产频道被司法拍卖。公司于近日通过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网站查询,本次瑞丽湾被司法拍卖的 1,387.40 万股公司股份已完成股票过户登记手续。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司法拍卖情况
瑞丽湾持有的公司 13,874,00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4.00%)股份由其管理
人于 2022 年 12 月 19 日 10 时至 2022 年 12 月 20 日 10 时止(延时除外)在淘宝
网-阿里司法拍卖破产频道公开拍卖,本次司法拍卖结果如下:
序号 竞买代码 竞买人 标的名称 成交金额(元) 占公司总股本
瑞丽湾持有奥维通信的
1 L38*2 张宇 45,326,358.00 2.00%
693.7 万股股票
瑞丽湾持有奥维通信的
2 V65*3 张寿春 45,326,358.00 2.00%
693.7 万股股票
2023 年 02 月 07 日,公司通过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系统查询
并向瑞丽湾管理人问询,前述被司法拍卖的股份已于 2023 年 02 月 06 日完成过
户登记。瑞丽湾股份变动情况如下:
本次权益变动前持有股份 本次权益变动后持有股份
股东名称 股份性质 占总股本 占总股本
持股数(股) 比例 持股数(股) 比例
瑞丽湾 无限售条件股份 81,225,000 23.42% 67,351,000 19.42%
二、公司控制权变更情况
本次拍卖完成后,瑞丽湾持有公司 67,351,000 股股份,持股比例变为19.42%,杜方持有公司 69,375,000 股,持股比例为 20.00%,杜方被动成为公司第一大股东;同时,根据瑞丽湾管理人公布的拍卖公告,瑞丽湾持有的公司股份将继续被司法拍卖,瑞丽湾在公司的持股比例将持续降低,且本次拍卖完成后公司其他股东持股比例均不超过 5.00%,较为分散;此外,杜方担任公司董事长和总裁,公司其他现有非独立董事均由杜方向董事会推荐,杜方能够对公司董事会决议以及公司生产经营产生重大影响。
综上,本次拍卖完成后,公司的实际控制人由单川、吴琼变更为杜方。
三、其他说明和风险提示
1、本次瑞丽湾所持有的公司股份被司法拍卖完成过户事项不会对公司的生产经营产生重大影响,且公司的“三会”运行正常。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生产经营正常。
2、根据《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的规定,瑞丽湾、杜方应依据披露准则编制完成权益变动报告书。截至本公告日,瑞丽湾披露了《奥维通信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瑞丽湾》。杜方披露了《奥维通信股份有限公司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杜方》。
3、截至本公告披露日,瑞丽湾所持有的 67,351,000 股公司股份已分批次于
2023 年 01 月 10 日 15 时至 2023 年 01 月 15 日 15 时止(延时除外)在淘宝网-
阿里司法 拍卖破产频道(susong.taobao.com) 进行公开拍卖,均已流拍。详
见公司于 2023 年 01 月 12 日、2023 年 01 月 13 日、2023 年 01 月 14 日、2023
年 01 月 17 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及《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上披露的《关于控股股东所持公司部分股份被司法拍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3-007)、《关于控股股东所持公司部分股份被司法拍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3-008)、《关于控股股东所持公司部分股份被司法拍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3-009)、《关于控股股东所持公司部分股份被司法拍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3-010)。
公司将持续关注瑞丽湾股份被司法拍卖的进展情况,按照法律法规的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积极督促、配合相关股东履行相关报告和公告义务。
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披露的信息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公司相关公告并注意投资风险。
三、备查文件
1、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的持股 5%以上股东每日持股变化名单。
2、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的持股 5%以上股东每日持股变化明细。
3、《奥维通信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瑞丽湾》。
4、《奥维通信股份有限公司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杜方》。
特此公告。
奥维通信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 年 02 月 08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