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229 证券简称:鸿博股份 公告编号:2024-042
鸿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解除限
售期符合解除限售条件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鸿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激励对象共计 18 人,可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 1,650,000 股,占公司目前股份总数的0.3311%。
2、本次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在解除限售手续办理完成后,公司将发布相关提示性公告,敬请投资者注意。
一、公司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简述及已履行的相关审批程序
(一)本激励计划简述
1、限制性股票的股票来源:本激励计划涉及的标的股票来源为公司从二级市场回购的本公司人民币 A 股普通股股票。
2、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价格: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价格为 3.27 元/股。
3、激励对象: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共计 21 人,包括公司公告本激励计划时在公司(含子公司)任职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骨干人员。不含鸿博股份独立董事、监事、单独或合计持股 5%以上的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
预留激励对象指本计划获得股东大会批准时尚未确定但在本计划存续期间纳入
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由本计划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 12 个月内确定。预留激励对象的确定标准参照首次授予的标准确定。
4、限制性股票的授予数量:本激励计划拟授予激励对象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515.5550万股,约占本激励计划草案公布日公司股本总额49,834.4263万股的1.03%。其中,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 415.0000 万股,约占本激励计划草案公布日公司股本总额 49,834.4263 万股的 0.83%,约占本激励计划拟授予限制性股票总数的 80.50%;预留授予限制性股票 100.5550 万股,约占本激励计划草案公布日公司股本总额49,834.4263 万股的 0.20%,约占本激励计划拟授予限制性股票总数的 19.50%。
5、本激励计划的时间安排
(1)本激励计划的有效期
本激励计划的有效期为自限制性股票授予之日起至激励对象获授的限制性股票全部解除限售或回购注销完毕之日止,最长不超过 36 个月。
(2)本激励计划的限售期
激励对象获授的全部限制性股票适用不同的限售期,均自授予完成日起计。授予日与首次解除限售日之间的间隔不得少于 12 个月。
(3)本激励计划的解除限售安排
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的解除限售安排如下表所示:
解除限售安排 解除限售期间 解除限售比例
自首次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授予日起 12 个月后的
第一个解除限售期 首个交易日起至首次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授予日起 50%
24 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自首次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授予日起 24 个月后的
第二个解除限售期 首个交易日起至首次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授予日起 50%
36 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预留部分的限制性股票解除限售安排如下表所示:
解除限售安排 解除限售期间 解除限售比例
自预留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授予日起 12 个月后的
第一个解除限售期 首个交易日起至预留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授予日起 50%
24 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第二个解除限售期 自预留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授予日起 24 个月后的 50%
首个交易日起至预留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授予日起
36 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6、解除限售业绩考核要求
(1)公司层面的业绩考核要求:
本激励计划在2022年-2023年会计年度中,分年度对公司的业绩指标进行考核,以达到业绩考核目标作为激励对象当年度的解除限售条件之一。本激励计划业绩考核目标如下表所示:
解除限售期 业绩考核目标
第一个解除限售期 以公司 2020 年营业收入为基数,2022 年营
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 业收入增长率不低于 15%。
第二个解除限售期 以公司 2020 年营业收入为基数,2023 年营
业收入增长率不低于 20%。
第一个解除限售期 以公司 2020 年营业收入为基数,2022 年营
预留授予的限制性股票 业收入增长率不低于 15%。
第二个解除限售期 以公司 2020 年营业收入为基数,2023 年营
业收入增长率不低于 20%。
注:上述“营业收入”指经审计的上市公司营业收入。
解除限售期内,公司为满足解除限售条件的激励对象办理解除限售事宜。若各解除限售期内,公司当期业绩水平未达到业绩考核目标条件的,所有激励对象对应考核当年计划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均不得解除限售,由公司以授予价格加上中国人民银行同期存款利息之和回购注销。
(2)激励对象个人层面的绩效考核要求:
激励对象个人层面的考核根据公司内部绩效考核相关制度实施。激励对象个人考核评价结果分为“合格”、“不合格”两个等级。
在公司业绩目标达成的前提下,若激励对象上一年度个人评价结果达到“合格”,则激励对象按照本激励计划规定比例解除限售其考核当年计划解除限售的全部限制性股票;若激励对象上一年度个人考核结果为“不合格”,则激励对象对应考核当年计划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均不得解除限售,激励对象不得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由公司以授予价格回购注销。
(二)本激励计划已履行的相关审批程序
1、公司于 2022 年 1 月 24 日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
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鸿博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等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本激励计划及其他相关议案发表了同意的意见。
2、2022 年 1 月 26 日至 2022 年 2 月 8 日,公司对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的姓名、
任职公司和职务在公司内部进行了公示,在公示期内,公司未接到任何针对本次激
励对象提出的异议。2022 年 2 月 9 日,公司监事会披露了《监事会关于公司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审核意见及公示情况的说明》。
3、2022 年 2 月 14 日,公司召开 2022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
<鸿博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鸿博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和《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并披露了《关于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及首次授予激励对象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4、2022 年 5 月 5 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七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
二十七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监事会对激励对象人员名单进行了核实,独立董事关于公司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相关事项发表了同意的意见。
5、2022 年 6 月 2 日,公司披露了《关于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
登记完成的公告》,公司已完成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登记工作,本激励计划首次实际授予激励对象为 18 人,实际申请办理首次授予登记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 330.00
万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授予登记完成日期为 2022 年 5 月 31 日。
6、2022 年 9 月 13 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和第六届监事会第二
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预留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根据公司 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董事会认为本激励计划规定的限制性股票预留授予条件已经成就,同意公司向符合授予条件的 2 名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限制性股票
100.5550 万股,确定预留授予日为 2022 年 9 月 13 日,授予价格为 3.61 元/股。公司
独立董事对上述事项发表了意见,公司监事会对预留授予日的激励对象名单和预留授予事项进行审核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7、2022 年 12 月 12 日,公司披露了《关于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
予登记完成的公告》,公司已完成本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登记工作,本激励计划预留实际授予激励对象为 2 人,实际申请办理预留授予登记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 100.5550
万股,预留授予限制性股票的授予登记完成日期为 2022 年 12 月 9 日。
8、2023 年 4 月 27 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和第六届监事会第
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解除限售期符合解除限售条件的议案》,根据《公司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已经成就,同意按照《公司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办理解除限售相关事项。本次共计解除限售的股份数量为 1,650,000 股。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就上述事项发表了意见。
9、2024 年 1 月 14 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和第六届监事会
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激励对象部分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同意回购注销激励对象部分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共计2,152,775 股限制性股票。
10、2024 年 4 月 29 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和第六届监事会
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解除限售期符合解除限售条件的议案》,根据《公司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已经成就,同意按照《公司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办理解除限售相关事项,本次共计解除限售的股份数量为 1,650,000 股。公司监事会就上述事项发表了意见。
二、公司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限售期即将届满及解
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说明
(一)第二个限售期即将届满的情况说明
根据《公司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的限制性股票第二个解除限售期为自首次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