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里程健康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证券简称:新里程 证券代码:002219 公告编号:2023-005
新里程健康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调整公司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新里程健康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里程”或“公司”)于
2023 年 2 月 7 日召开了第六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
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现将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本次股权激励计划已履行的相关审批程序
1、2022 年 12 月 7 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
了《关于公司<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等与本次激励计划相关的议案。对相关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已经发表同意的独立意见。
2、2022 年 12 月 7 日,公司召开第六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公司<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以及《关于核实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公司监事会对本次激励计划的相关事项进行核实并出具了相关核查意见。
3、2022 年 12 月 8 日,公司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了《新
里程健康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公开征集委托投票权的公告》,独立董事王敬民先生作为征集人就 2022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的公司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议案向公司全体股东征集投票权。
4、2022 年 12 月 8 日至 2022 年 12 月 17 日,公司对本次激励计划拟激励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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象名单在公司内部进行了公示。在公示期内,公司监事会未收到任何员工对本次激励计划拟激励对象提出的异议。
5、2022 年 12 月 22 日,公司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了《新
里程健康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关于公司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公示情况说明及核查意见》。
6、2022 年 12 月 28 日,公司召开 2022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了《关于公司<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2023年 2 月 8 日,公司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新里程健康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7、2023 年 2 月 7 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
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关于向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前述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监事会对前述事项进行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二、调整事由及调整结果
鉴于公司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拟授予的激励对象中,有 10 名激励对
象因个人原因自愿放弃认购公司拟授予其的全部限制性股票,1 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自愿放弃认购公司拟授予其的部分限制性股票。根据公司 2022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公司对本激励计划授予的激励对象人数进行调整。调整后,
本次激励计划授予的激励对象由 342 人调整为 332 人,同时前述 11 名激励对象
自愿全部放弃及部分放弃的对应拟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将分配给本激励计划的其他激励对象,本激励计划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总量保持不变。
除上述调整内容外,本激励计划其他内容与公司 2022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
会审议通过的激励计划一致。本次调整事项在公司 2022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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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董事会的授权范围内,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本次调整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对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调整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
和经营成果产生实质性影响。
四、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本次对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调整,符合《上市公司
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本次激励计划中的相关规定,履行了必要的审议程序。调整后的激励对象不存在禁止获授限制性股票的情形,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调整在公司 2022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范围内,调整的程序合法合规,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调整后,本次激励计划授予的激励对象由 342 人调整
为 332 人,同时自愿放弃的 11 名激励对象(包括 1 名激励对象自愿放弃拟授予
其的部分限制性股票)对应拟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将分配给本激励计划的其他激励对象,本激励计划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总量保持不变。
综上,同意公司本次对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调整。
五、监事会意见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对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调
整符合《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本次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调整后的激励对象主体资格合法、有效,调整事项在公司股东大会对董事会的授权范围内,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同意公司本次对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调整。
六、律师法律意见书的结论意见
截至本法律意见书出具之日,公司本次激励计划调整及授予事项已获得现阶段必要的批准和授权;本次激励计划调整情况、本次限制性股票授予日的确定、授予对象、授予数量及授予价格符合《管理办法》及《新里程健康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公司向激励对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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授予限制性股票的授予条件已经满足,公司本次激励计划调整及授予事项符合《管理办法》及《新里程健康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有关规定。
七、备查文件
1、第六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2、第六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3、公司独立董事对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相关事项发表的独立意见。
4、北京市中伦律师事务所关于新里程健康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
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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董 事 会
二〇二三年二月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