恒康医疗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证券简称:*ST 恒康 证券代码:002219 公告编号:2021-082
恒康医疗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管理人
关于持股 5%以上股东拟减持股份的预披露公告
本公司管理人、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 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合计持有恒康医疗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份154,000,000 股(合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 8.26%)的股东华龙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及“华龙证券金智汇质押宝 4 号集合资产管理计划”计划在本减持公告披露之日起 15 个交易日后 6 个月内以集中竞价交易及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票,数量不超过 111,900,000 股。其中,在任意连续 90 个自然日内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的数量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 1%;在任意连续 90 个自然日内通过大宗交易减持的数量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 2%。
公司于 2021 年 8 月 27 日收到持股 5%以上股东华龙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及“华
龙证券金智汇质押宝 4 号集合资产管理计划”的《关于股份减持计划的告知函》,现就有关事项披露如下:
一、股东基本情况
股东名称:华龙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持有股份情况:截止本公告披露日,华龙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及“华龙证券金智汇质押宝 4 号集合资产管理计划”合计持有公司无限售流通股154,000,000 股,合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 8.26%。
二、本次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1、减持原因:债权变现。
2、股份来源:2021 年 3 月 19 日,根据甘肃省高级人民法院出具《执行裁
定书》,被执行人阙文彬先生持有的恒康医疗集团有限公司的 94,000,000 股股票(证券代码 002219)过户至申请执行人华龙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管理的“华龙证券金智汇质押宝 4 号资产管理计划”,被执行人阙文彬先生持有的恒康医疗集团有限公司的 60,000,000 股股票过户至申请人华龙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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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减持时间区间: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 15 个交易日之后的 6 个月内进行。
集中竞价交易方式自本减持计划公告之日起 15 个交易日后的 6 个月内;大宗交易方式自本减持计划公告之日起 3 个交易日后的 6 个月内。
4、拟减持数量及比例:华龙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 15 个交易日后起 6 个月内(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定禁止减持的期间除外)不超过 111,900,000 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 6.00%)。其中,在任意连续 90 个自然日内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的数量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 1%;在任意连续 90 个自然日内通过大宗交易减持的数量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 2%。若公司在本减持计划实施期间发生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配股等变动事项,可以根据前述变动对上述减持数量进行相应调整。
5、减持方式:通过集中竞价交易及大宗交易方式进行。
6、减持价格区间:在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则的前提下,根据减持时的市场价格及交易方式确定。
三、相关风险提示
(一)减持计划实施的不确定性风险
在减持期间,华龙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将根据市场情况、公司股价情况等情形择机决定是否实施部分股份减持计划,以及实施过程中的具体减持时间、减持数量等,减持的数量和价格存在不确定性。
(二)减持计划实施不会导致上市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
华龙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不属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本次减持计划实施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股权结构以及持续性经营产生不利影响。
在本次减持计划实施期间,华龙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将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定,及时披露进展情况。
公司管理人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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指定媒体披露的信息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相关公告并注意投资风险。
五、备查文件
1、《关于股份减持计划的告知函》
特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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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理 人
二〇二一年八月三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