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217 证券简称:合力泰 公告编号:2020-042
合力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即将届满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和重大遗漏。
合力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2017 年
12 月6 日第五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及 2017 年 12 月21 日公司 2017 年第五次
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合力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相关议案,同意公司实施 2017 年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以下简称“本员工持股计划”),具体内容详见刊登于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网站上的相关公告。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上市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试点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信息披露指引第 4 号——员工持股计划》的相关
规定,本期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将于 2020 年 12 月 20 日届满,现将本员工
持股计划届满前 6 个月的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员工持股计划概况
根据股东大会的授权,公司委托设立“西部信托·合力泰第一期 1 号员工持股集合资金信托计划”和“陕国投·合力泰第一期 2 号员工持股集合资金信托计划”(以下分别简称为“1 号员工持股计划”、“2 号员工持股计
划”)对员工持股进行管理。其中,1 号员工持股计划于 2018 年 5 月 22 日
通过二级市场购买方式共买入公司股票 78,765,489 股;2 号员工持股计划于
2018 年 7 月 24 日通过二级市场集中竞价、大宗交易的购买方式共买入公司
股票 56,085,000 股。
截至本公告日,本员工持股计划所持股票余额为 56,085,000 股,占公司
总股本的 1.7997%。
二、本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届满前安排
本员工持股计划将于 2020 年 12 月 20 日届满,届满前由员工持股计划
管理委员会根据市场情况对本员工持股计划信托账户所持有的公司股份进行处置。但在下列期间不得买卖公司股票:
1、公司定期报告公告前 30 日内,因特殊原因推迟公告日期的,自原公告日前 30 日起至最终公告日;
2、公司业绩预告、业绩快报公告前 10 日内;
3、自可能对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生之日或在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后 2 个交易日内;
4、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期间。
三、其他事项说明
1、本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上限届满前 2 个月,经出席持有人会议的持有人所持 50%以上(不含 50%)份额同意并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本持股计划的存续期可以延长。
如因公司股票停牌或者窗口期较短等情况,导致金融机构成立的资产管理计划所持有的公司股票无法在存续期上限届满前全部变现时,经出席持有
人会议的持有人所持 50%以上(不含 50%)份额同意并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限可以延长。
2、本员工持股计划在存续期满后自行终止或所持资产均为货币资金时提前终止。
3、当本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届满或提前终止时,由持有人会议授权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委员会在届满或终止之日起 15 个工作日内完成清算,在依法扣除相关税费后,并按持有人持有的份额进行员工持股计划权益分配。
公司将根据本员工持股计划实施的进展情况,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合力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〇年六月二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