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209 证券简称:达意隆 公告编号:2019-013
广州达意隆包装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没有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2019年5月21日14:30起。
(2)网络投票:
通过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19年5月21日9:30-11:30,13:00-15:00。
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开始时间为2019年5月20日15:00至2019年5月21日15:00的任意时间。
2、会议召开地点:广州市黄埔区云埔一路23号公司一号办公楼一楼会议室。
3、会议的召开方式:本次年度股东大会采取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4、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董事长张颂明先生
6、本次股东大会会议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相关规定。
(二)会议的出席情况
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共39名,代表股份数量83,822,024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2.9319%。
出席本次会议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3名,代表股份数54,286,624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7.8045%;通过网络投票出席会议的股东36名,代表股份29,535,4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5.1274%。
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出席了本次会议。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会议采取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1、审议通过了《2018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总表决情况:
同意82,623,524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98.5702%;反对
1,198,50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1.4298%;弃权0股。
2、审议通过了《2018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总表决情况:
同意82,623,524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98.5702%;反对
1,198,50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1.4298%;弃权0股。
3、审议通过了《2018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总表决情况:
同意82,623,524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98.5702%;反对
1,198,50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1.4298%;弃权0股。
4、审议通过了《2019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总表决情况:
同意82,623,524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98.5702%;反对
1,198,50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1.4298%;弃权0股。
5、审议通过了《2018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82,623,524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98.5702%;反对
1,198,50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1.4298%;弃权0股。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
同意336,9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21.9422%;反对1,198,5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78.0578%;弃权0股。
6、审议通过了《2018年度内部控制的自我评价报告》
总表决情况:
同意82,623,524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98.5702%;反对
1,198,50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1.4298%;弃权0股。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
同意336,9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21.9422%;反对1,198,5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78.0578%;弃权0股。
7、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公司2019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82,286,624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98.1683%;反对
1,535,40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1.8317%;弃权0股。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
同意0股;反对1,535,4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00%;弃权0股。
8、审议通过了《关于<董事、监事、高管人员薪酬报告>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28,336,90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95.9422%;反对
1,198,50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4.0578%;弃权0股。
关联股东张颂明先生、陈钢先生、程文杰先生分别担任公司董事长、副董事长、副总经理职务,三位关联股东所持公司股份合计54,286,624股,对该议案回避表决。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
同意336,9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21.9422%;反对1,198,5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78.0578%;弃权0股。
9、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82,623,524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98.5702%;反对
1,198,50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1.4298%;弃权0股。
该项议案为特别议案,已获得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以上通过。
10、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82,623,524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98.5702%;反对
1,198,50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1.4298%;弃权0股。
11、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82,623,524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98.5702%;反对
1,198,50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1.4298%;弃权0股。
12、审议通过了《<2018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总表决情况:
同意82,623,524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98.5702%;反对
1,198,50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1.4298%;弃权0股。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北京市君合(广州)律师事务所委派陈翊律师、廖颖华律师出席本次会议,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资格、召集人资格、会议表决程序、表决结果以及形成的会议决议均符合《公司法》、《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相关规定,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2、北京市君合(广州)律师事务所出具的《关于广州达意隆包装机械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广州达意隆包装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9年5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