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200 证券简称:*ST大地 公告编号:2013-011
云南绿大地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2年度业绩快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风险提示:
1、截止到 2013 年 2 月 18 日,何学葵、蒋凯西、庞明星、赵海丽、赵海
艳对昆明市中级人民法院《刑事判决书》[(2012)昆刑一初字第 73 号]提出
上诉,根据相关法律规定,案件一审判决未能生效,二审时间及最终判决结
果存在不确定性。
2、如果上述案件二审未能在《2012 年年度报告》披露前审理结束并判
决生效,注册会计师可能对公司《2012 年年度报告》出具非标意见审计报告。
3、根据《股票上市规则》14.1.1 条规定,公司股票可能存在因重大违
法行为导致暂停上市的风险。
4、公司对昆明市中级人民法院《刑事判决书》[(2012)昆刑一初字第
73号]判处的罚金中超出2011年度财务报表预提部分的640万元确认为前期会
计差错,追溯调整增加2011年度营业外支出640万元。以上仅为公司初步测算,
未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如最终审计认定处理方式与公司财务入账处理方法
存在差异,可能导致公司2012年度业绩亏损,请以最终判决结果和审计报告
为准。
5、本公告所载 2012 年度的财务数据仅为初步核算数据,已经公司内部
审计部门审计,未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调整后的结果尚未经会计师事务所
确认,待会计师事务所确认后公司将作进一步公告与年度报告中披露的最终
数据可能存在差异,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一、2012年度主要财务数据和指标
单位:元
上年同期 增减变动幅度
项目 本报告期
调整前 调整后 (%)
营业总收入 343,005,859.62 248,108,020.17 248,108,020.17 38.25%
营业利润 -11,270,958.92 -44,545,347.40 -44,545,347.40 74.70%
利润总额 5,463,926.50 -50,127,391.17 -56,527,391.17 109.67%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
3,244,347.64 -44,676,068.74 -51,076,068.74 106.35%
净利润
基本每股收益(元) 0.02 -0.30 -0.34 106.35%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1.20% -15.07% -17.41% 18.61%
本报告期初 增减变动幅度
本报告期末
调整前 调整后 (%)
总 资 产 1,098,476,693.87 867,349,354.57 867,349,354.57 26.65%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
341,131,595.08 274,173,247.44 267,773,247.44 27.40%
所有者权益
股 本 151,087,104.00 151,087,104.00 151,087,104.00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
2.26 1.81 1.77 27.40%
每股净资产(元)
注:1、上述数据以公司合并报表数据填列。
2、公司根据昆明市中级人民法院《刑事判决书》[(2012)昆刑一初字第 73
号]对判处的罚金中超出 2011 年度财务报表预提部分的 640 万元确认为前期会计差错,
追溯调整增加 2011 年度营业外支出 640 万元。调整后的结果尚未经会计师事务所确认,
待会计师事务所确认后公司将作进一步公告,敬请投资者关注。
二、经营业绩和财务状况情况说明
报告期内,公司总体经营情况较上年同期有较大幅度增加,实现了扭亏
为盈的经营目标,营业收入、营业利润、利润总额、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
净利润比上年同期分别增长38.25%、74.70%、109.67%、106.35%,主要原因
是公司控股股东变更后,对公司给予了大量资金支持,一定程度缓解公司融
资困难的问题,从而使公司的在建工程项目能够正常施工,保证了公司经营
目标的完成。同时,公司收到昆明市经济技术开发区拨付的企业生产扶持资
金,也给公司2012年度经营业绩带来积极影响。
根据昆明市中级人民法院《刑事判决书》〔(2012)昆刑一初第73号〕。
按照该判决书,公司犯欺诈发行股票罪,判决罚金人民币一千万元;犯伪造
金融票据罪,判决罚金人民币二十万元;犯故意销毁会计凭证罪,判决罚金
人民币二十万元;决定执行罚金人民币一千零四十万元。公司在2011年度财
务报表中,已预提相关罚金四百万元,公司将昆明市中级人民法院《刑事判
决书》〔(2012)昆刑一初第73号〕中判处的罚金中超过2011年度财务报表
预提部分的640万元确认为前期会计差错,追溯调整增加2011年营业外支出
640万元。以上仅为公司初步测算,请以最终判决结果和审计报告为准。
三、与前次业绩预计的差异说明
公司2012年度业绩快报披露的经营业绩,与公司在2012年第三季度报告
中披露的2012年业绩预计情况不存在差异。
四、其他说明
1、2013 年 2 月 18 日,何学葵、蒋凯西、庞明星、赵海丽、赵海艳对昆
明市中级人民法院《刑事判决书》[(2012)昆刑一初字第 73 号]提出上诉。
上述被告对案件判决提出上诉可能对公司《2012 年年度报告》的审计意见造
成影响。如果法院未能在《2012 年年度报告》披露期间审理结束并判决,注
册会计师可能对公司《2012 年年度报告》出具非标意见审计报告。
2、根据《股票上市规则》14.1.1条规定,公司股票可能存在因重大违法
行为导致暂停上市的风险。
五、备查文件
1、经公司现任法定代表人、主管会计工作的负责人、会计机构负责人签
字并盖章的比较式资产负债表和利润表;
2、内部审计部门负责人签字的内部审计报告。
云南绿大地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一三年二月二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