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证通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证券简称:证通电子 证券代码:002197 公告编号:2019-115
深圳市证通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签订日常经营合同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合同签署概况
深圳市证通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证通电子”或“公司”)近日与深圳市元睿城市智能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元睿城市智能”)签署了《“智慧光明”云存储设备采购项目实施合同》(以下简称“合同”),公司根据元睿城市智能的特定需求建设“智慧光明”云存储设备采购项目,合同总价款为人民币 50,010,000.00 元。
公司与元睿城市智能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本次合同签订不涉及关联交易,也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本次合同签署为公司的日常经营活动行为,根据《公司章程》相关条款的规定,本合同签订及执行无需提交公司董事会或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二、交易对手方情况介绍
1、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深圳市元睿城市智能发展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0300MA5FKJ043R
法定代表人:高文军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注册地址:深圳市光明区光明街道东周社区高新路研祥科技工业园二栋研发大楼 1801
成立日期:2019-04-19
经营范围:一般经营项目是:信息产业投资、建设、运营(具体经营项目另行申办);电子产品、网络技术、通讯产品、通讯技术的研发;IT 系统集成、软件开发服务;监控和门禁系统的设计及上门安装、维护;电子与智能化设备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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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门安装;电子产品及配件的技术咨询服务;数据采集、存储、开发、处理服务;从事广告业务(法律法规、国务院规定需另行办理广告经营审批的,需取得许可后方可经营);计算机网络系统工程服务,建筑工程、基础设施工程、市政道路工程、房屋建筑工程的设计与施工(取得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资质证书后方可经营);市政设施管理,充电桩运营管理(不含许可经营项目)。许可经营项目是:计算机软硬件、外围设备的技术开发、生产、销售、维护保养及相关技术咨询和运营维护;互联网信息咨询服务;机动车停放服务。
2、相关业务介绍:元睿城市智能系深圳市光明区建设发展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光明建发集团”)下属全资子公司,负责深圳市光明区“智慧光明”基础设施建设和运营工作,正在大力推进“智慧光明”一期项目各类前端基础设施建设工作。主要包括视频门禁、视频监控二类点、各类传感器、智慧多功能杆及骨干网与云数据中心等内容。
3、元睿城市智能最近一个会计年度与公司不存在类似业务的交易。
4、履约能力分析:元睿城市智能的母公司光明建发集团是经光明区委区政府批准于 2017 年成立的区属最大的国有企业。当前光明区正处于基础设施建设的重要阶段,元睿城市智能作为区属国企,现金流充足,具备良好的履约能力。
三、合同的主要内容
证通电子与元睿城市智能签署的《“智慧光明”云存储设备采购项目实施合同》的主要内容如下:
甲方:深圳市元睿城市智能发展有限公司
乙方:深圳市证通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1、项目服务的主要内容:
乙方按甲方特定需求建设“智慧光明”云存储设备采购项目。乙方全面负责本项目的协调管理、方案深化设计、设备采购、设备检测、安装调试、开通运行、文件资料管理、维保服务、技术支持、系统培训、交付验收等各方面的工作。
2、合同总价款:人民币伍仟零壹万元整。
3、合同生效时间: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签字并盖章后生效。
4、合同工期及维保期约为叁年。
5、结算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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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项目终验合格后乙方应在 20 个工作日内按要求提交工程结算书及完整的
结算资料。
合同价款分主要设备、材料全部到货;系统安装调试完成;项目终验合格;第一年维保期结束;第二年维保期结束;三年维保期结束六个阶段结算。
6、违约责任:
(1)如甲方在合同执行期间因甲方自身原因提出解除合同,则甲方应按乙方已实际垫付合同款项总额作为违约金,以补偿乙方损失。
(2)如果乙方在没有遇到不可抗力情况下,发生“不能按照到货时间交付合同货物”、“不能按照已审核计划工期完成分项工作”、“不能按约定工期完成本项目”等情况中任何一种情况,从发生之日起,每天向甲方偿付合同总金额的万分之五的违约金,直至上述情况解决之日止。支付的违约金总额不超过合同总金额的百分之三十。一旦达到赔偿金额的最高限额,甲方有权终止合同,并由乙方承担一切损失。
四、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坚持“IDC+生态”战略,以数据为核心驱动,依托云计算和大数据智能的核心技术和研发团队,积累云计算和大数据智能等领域的关键技术,垂直布局云服务产业链,提供云主机、云存储、云安全、云灾备等基础设施服务,建立了从 IDC 运营、云计算资源池、大数据处理分析挖掘到新一代人工智能的全栈自主研发能力。
公司本次签订“智慧光明”云存储设备采购项目实施合同,体现了客户对公司优质的定制化服务能力、雄厚的网络系统建设能力以及技术研发能力的认可和支持,有利于提升公司在云服务市场的综合竞争力,助力公司 IDC 业务的优化升级和可持续发展。本合同的实施将对公司 2019 年的业绩产生积极的影响,对公司经营业绩的影响金额以经审计数据为准。
本合同的履行不影响公司经营的独立性,公司主要业务也不会因履行本合同而对元睿城市智能形成依赖。
五、风险提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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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如果遇到不可预计或不可抗力等因素的影响,有可能会导致合同无法全部履行或终止的风险。
公司将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认真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及时做好信息披露工作。敬请广大投资者谨慎决策,注意防范投资风险。
六、备查文件
1、《“智慧光明”云存储设备采购项目实施合同》。
特此公告!
深圳市证通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九年九月二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