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183 证券简称:怡亚通 公告编号:2024-057
深圳市怡亚通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怡亚通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3 年年度权益
分派方案已获 2024 年 5 月 8 日召开的公司 2023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现将权
益分派事宜公告如下:
一、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利润分配方案情况
1、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 2023 年度公司利润分配方案为:以公司 2023
年末的总股本 2,597,009,091 股为基数,实施现金股利每 10 股派发人民币 0.12
元(含税),共需派发现金股利 31,164,109 元,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下一年度。2023 年度公司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不派送红股。
2、本次实施的权益分派方案以固定总额方式进行。
3、自权益分派方案披露至实施期间公司股本总额未发生变化。
4、本次实施的分配方案与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分配方案一致。
5、本次实施分配方案距离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利润分配方案的时间未超过两个月。
二、权益分派方案
公司 2023 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 2,597,009,091 股为
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 0.12 元人民币现金(含税;扣税后,通过深股通持有股份的香港市场投资者、QFII、RQFII 以及持有首发前限售股的个人和证券投资基金每 10 股派 0.108 元;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个人股息红利税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本公司暂不扣缴个人所得税,待个人转让股票时,根据其持股期限计算应纳税额【注】;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
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证券投资基金所涉红利税,对香港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按 10%征收,对内地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
【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期限,持股
1 个月(含 1 个月)以内,每 10 股补缴税款 0.024 元;持股 1 个月以上至 1 年
(含 1 年)的,每 10 股补缴税款 0.012 元;持股超过 1 年的,不需补缴税款。】
三、股权登记日与除权除息日
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24 年 6 月 27 日,除权除息日为:2024 年 6
月 28 日。
四、权益分派对象
本次分派对象为:截止 2024 年 6 月 27 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
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五、权益分派方法
1、本公司此次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 A 股股东现金红利将于 2024
年 6 月 28 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或其他托管机构)直接划入其资金账户。
2、以下 A 股股东的现金红利由本公司自行派发:
序号 股东账号 股东名称
1 08*****034 深圳市投资控股有限公司
2 08*****219 深圳市怡亚通投资控股有限公司
3 08*****864 深圳市投控资本有限公司
在权益分派业务申请期间(申请日:2024 年 6 月 20 日至登记日:2024 年 6
月 27 日),如因自派股东证券账户内股份减少而导致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现金红利不足的,一切法律责任与后果由本公司自行承担。
六、调整相关参数
根据公司《2022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在本激励计
划公告当日至激励对象完成股票期权行权期间,若公司发生资本公积转增股本、
派发股票红利、股份拆细或缩股、配股、派息等事宜,股票期权的行权价格将做相应的调整:
派息
P=P0-V
(P0为调整前的行权价格;V为每股的派息额;P 为调整后的行权价格。经
派息调整后,P 仍须大于 1。)
调整前公司股票期权的行权价格 P0为 5.43 元,根据上述公式计算得出:调
整后股票期权的行权价格 P=5.43-0.012=5.42 元
实施 2023 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后,股票期权行权价格由 5.43 元调整为 5.42
元。本次股票期权行权价格调整需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实施。
七、咨询机构:
咨询地址:深圳市龙岗区南湾街道李朗路3号怡亚通供应链整合物流中心1栋3楼
咨询联系人:常晓艳
咨询电话:0755-88393181
传真电话:0755-88393322-3172
八、备查文件
1、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确认有关分红派息具体时间安排的文件;
2、深圳市怡亚通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暨 2023
年度会议决议;
3、深圳市怡亚通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特此公告。
深圳市怡亚通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6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