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176 证券简称:江特电机 公告编号:临2018-024
江西特种电机股份有限公司
出售资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交易概述
1.2018年3月26日,江西特种电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全资子公司江苏九龙汽车制造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九龙汽车”)与扬州市江都区土地储备中心签订了《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收购合同》:扬州市江都区土地储备中心代表政府收回九龙汽车坐落于江都区文昌东路、批准土地用途为工业、土地使用权类型为出让、使用面积为88,807平方米(合133.21亩)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和该地块范围内的建(构)筑物作为储备土地,收购金额13,518.1375万元。
2.本次出售资产不构成关联交易及《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情形。
3.本次收购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28次会议审批后生效。
4.本次交易所得款项将用于补充九龙汽车流动资金。
二、交易对方的基本情况
扬州市江都区土地储备中心为扬州市江都区人民政府下设的职能部门,其主要职能为根据政府规划对土地进行收储,该单位与公司无关联关系。
三、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本次交易标的为九龙汽车拥有的坐落于江都区文昌东路、批准土地用途为工业、土地使用权类型为出让、使用面积为88,807平方米(合133.21亩)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该块国有土地使用证号为江国用(2015)第8175号。
四、交易协议的主要内容
甲方:扬州市江都区土地储备中心(甲方)
乙方:江苏九龙汽车制造有限公司(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江苏省国有土地储备办法》、《江都区城区工业企业“退二进三”土地收购储备补偿的意见》及2018年第2期《江都区土地管理委员会会议纪要》的精神,双方本着依法、平等、有偿的原则,签订本合同。
甲方代表政府收回九龙汽车坐落于江都区文昌东路、批准土地用途为工业、土地使用权类型为出让、使用面积为88,807平方米(合133.21亩)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和该地块范围内的建(构)筑物作为储备土地。根据评估价值,甲方以13,518.1375万元价格收购该资产。本次收购金额分3次付清,收购合同签订后五个工作日内,乙方将《房屋所有权证》、《国有土地使用证》解除抵押、查封状态,与申请、承诺等相关收回材料完善一并交给甲方后,甲方向乙方支付首笔款项;乙方在完成拆迁并达到约定交地条件,由甲方验收合格后,乙方交付全部收储土地,甲方付清其余款项。
五、出售资产的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出售资产是为了配合当地政府对土地的重新规划使用,本块土地的收储不会影响九龙汽车的正常生产经营;本次出售资产将增加公司利润,由于资产处置费用暂无法准确预计,具体处置净收益以会计师审计确认后的结果为准。
六、备查文件
1.第八届董事会第28次会议决议。
2.《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收购合同》。
特此公告。
江西特种电机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0一八年三月二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