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147 证券简称:*ST 新光 公告编号:2021-045
新光圆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股票交易继续被实行其他风险警示
和退市风险警示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新光圆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股票将继续被实行其他风险警示和退市风险警示,股票简称仍为“*ST 新光”,公司股票代码仍为“002147”,公司股票交易日涨跌幅限制仍为 5%。
一、继续被实行其他风险警示和退市风险警示的主要原因
鉴于公司 2020 年度被出具否定意见的内部控制鉴证报告;公司存在以前年度未履行内部审批程序对外提供担保及公司控股股东非经营性占用资金的情形;公司 2018、2019、2020 年度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分别为 -2.12 亿元、-50.85 亿元、-32.57亿元,且公司 2020 年度审计报告显示公司持续经营能力存在不确定性。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0 年修订)》第 13.3 条: “(四)公司最近一年被出具无法表示意见或否定意见的内部控制审计报告或鉴证报告;(五)公司向控股股东或控股股东关联人提供资金或者违反规定程序对外提供担保且情形严重的;(六)公司最近三个会计年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净利润孰低者均为负值,且最近一年审计报告显示公司持续经营能力存在不确定性;”的规定, 深圳证券交易所将对公司股票继续实施其他风险警示(ST)。
公司 2020 年度经审计的期末净资产为-52,715.84 万元,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
票上市规则(2020 年修订)》第 14.3.1 条:“(二)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期末净资产为负值,或追溯重述后最近一个会计年度期末净资产为负值;”的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将对公司股票继续实行退市风险警示(*ST),公司股票具体情况如下:
1、股票种类仍为人民币普通股;
2、股票简称仍为“*ST 新光”;
3、股票代码仍为“002147”;
4、公司股票交易日涨跌幅限制仍为 5%。
二、公司董事会关于争取撤销其他风险警示及退市风险警示的意见及具体措施
1、董事会意见:受以前年度控股股东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未履行审批流程违规担
保等事项的影响,公司持续陷入债务违约困境,生产经营面临流动性不足、财务负担
加重等困难,无法正常实现经营业绩;公司已连续三年亏损,同时,由于全额计提资
金占用损失、按法院判决结果计提违规担保损失,导致公司严重亏损且净资产为负,
公司面临较大退市风险。公司董事会将采取有效措施,尽力消除上述风险因素,维护
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2、主要措施:
(1)持续强化内部控制,杜绝违规事项再次发生
公司将按照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的要求,进一步优化
公司治理结构、规范三会运作,充分保障董事、监事、高管特别是独立董事对于公司重大
信息的知情权;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职能和监事会、审计与监督委员会的监督作用;强化
印章管理与使用,加强内部审计部门对公司经营和内部控制关键环节的“事前、事中、事
后”监察审计职能;强化内部控制,杜绝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不规范的决策和经营行为。
(2)继续实施债务重整,恢复公司运营正常化
自公司发生违规事项以来,控股股东未能偿还占用资金,亦未解除担保事项对公司的
影响,公司陷入债务违约困境,承担大额债务违约利息与罚息,导致公司持续经营亏损,
且净资产为负值。同时,公司现有存量商品房因上述债务违约被债务人查封、冻结,无法
正常实现销售。鉴于公司被冻结、查封的存量商品房主要在浙中地区的中心地带,具备市
场刚性需求及实现商品价值的基础,且部分债权人在沟通中亦认可该等资产的商业价值,
并积极认同公司提出的债务重整方式。2020 年度,公司与部分债权人达成了债务重整协议,亦与部分债权人达成了债务重整意向。2021 年,公司将持续推进与债权人实施债务重整方案,通过债务重整在消化存量商品房的同时,将公司债务规模降至合理区间,努力实现恢
复公司运营正常化。
(3)积极通过司法程序,维护公司正常权益
2021 年,公司将积极通过司法程序解除违规担保事项对公司的影响、积极督促控股股东归还占用资金,减少公司损失;同时,公司还将积极争取通过司法程序化解合规担保事
项对公司的影响,研究通过司法程序化解公司整体危机的可行性。
(4)继续做好资源配置,保障精密制造业务稳定发展
报告期内,公司精密制造业务营业收入、营业利润均创历史新高,主要是马鞍山方圆
精密制造业务增长所致,2021 年有望继续保持良好经营趋势。公司将继续做好资源配置与相关服务,进一步推进精密制造业务的稳定发展,努力实现经营业绩。
三、公司股票可能被终止上市的风险提示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0 年修订)》的有关规定,若公司 2021
年度出现《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0 年修订)》第 14.3.11 条情形的,公
司股票将被终止上市。公司董事会提醒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四、实行退市风险警示期间公司接受投资者咨询的主要方式
公司股票交易被实行退市风险警示期间,公司将通过电话、邮件等方式接受投资者的咨询,并在不违反内幕信息保密相关规定的前提下,安排相关人员及时回应投资者的问询。公司联系方式如下:
1、联系地址:安徽省马鞍山市经济技术开发区超山西路 399 号
2、联系电话:0555-3506900
3、传真:0555-3506930
4、电子邮箱:dsh@masfy.com
特此公告。
新光圆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年4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