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海诚工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CHINA HAISUM ENGINEERING CO.,LTD.
(002116)
2024年半年度报告
2024 年 08 月
第一节 重要提示、目录和释义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半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公司负责人赵国昂先生、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林琳女士及会计机构负责人张文文女士声明:保证本半年度报告中财务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次半年报的董事会会议。
公司计划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重大风险提示
国际化经营管理风险:公司可能因承接的境外工程项目受到项目所在国政治、经济、社会环境等突发变化的影响,工程过程管理或风险应对不到位等原因,导致公司境外工程项目出现工程款回收困难、工期延长、成本超支或遭受业主索赔或罚款。公司采取的管控措施为:一是加强对境外重大项目的评审,从源头防范合同风险;二是借助外部咨询等多种方式开展国别分析和业主风险识别;三是选任具有丰富境外项目经验的人员担任项目主要管理人员;四是加强信息化管理平台建设,跟踪重点境外项目履约情况,发现问题及时化解;五是加强境外管理制度培训宣贯;六是开展对标研究,与国际化经营业务开展的较好的企业交流风险防控经验。
客商信用风险:由于客户不诚信或财务状况恶化等原因不履约或不恰当履约,可能导致公司项目进度款回款困难甚至陷入纠纷诉讼的风险;由于分包商或供应商缺乏相应的履约资金、履约资质、履约能力,可能导致项目产生进度、质量、安全等问题。公司采取的管控措施为:一是修订完善公司客商管理制度,启动客商管理体系数据化建设;二是加强客户动态资信调查和履约能力评价;三是加强分包商、供应商管理,严格执行供应商入库审核,及时更新合格名单;四是加强对分包商、供应商进行定期评价和履约跟踪记录。
市场变化和市场竞争风险:因公司未能及时感知宏观经济环境、国家行业政策变化、竞争对手竞争力提升及新竞争对手加入等市场竞争变化,或未积极有效应对上述变化,可能导致公司在市场竞争中处于不利地位或难以实现年度经营目标。公司采取的管控措施为:一是紧密关注国际国内宏观环境变化,跟踪各行业领域最新政策和市场动向,适时调整经营策略;二是加大品牌宣传力度,积极参加行业论坛;三是与客户建立深度合作,积极拓展大客户大项目;四是加强数字化战略的实施和科技创新规划的实施,将智能制造融入工程,提升核心工艺水平,提高公司核心竞争力。
目录
第一节 重要提示、目录和释义......1
第二节 公司简介和主要财务指标......6
第三节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8
第四节 公司治理 ......20
第五节 环境和社会责任 ......22
第六节 重要事项 ......24
第七节 股份变动及股东情况 ......36
第八节 财务报告 ......40
备查文件目录
(一)载有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会计机构负责人签名并盖章的财务报表。
(二)报告期内公开披露过的所有公司文件的正本及公告的原稿。
(三)载有公司法定代表人签名、公司盖章的2024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
释义
释义项 指 释义内容
公司、本公司、中国海诚 指 中国海诚工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中国海诚上海本部 指 中国海诚工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上海本部
中国海诚北京公司 指 中国中轻国际工程有限公司
中国海诚长沙公司 指 中国轻工业长沙工程有限公司
中国海诚广州公司 指 中国轻工业广州工程有限公司
中国海诚武汉公司 指 中国轻工业武汉设计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中国海诚南宁公司 指 中国轻工业南宁设计工程有限公司
中国海诚成都公司 指 中国轻工业成都设计工程有限公司
中国海诚西安公司 指 中国轻工业西安设计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中国海诚中轻建设 指 中国轻工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中国海诚咨询公司 指 中国轻工业上海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中国海诚工程公司 指 上海海诚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中国海诚投资公司 指 中轻海诚投资有限公司
保利中轻 指 中国轻工集团有限公司
保利集团 指 中国保利集团有限公司
国务院国资委 指 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中国证监会 指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交易所 指 深圳证券交易所
公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证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元 指 人民币元
报告期 指 2024 年 1 月 1 日至 2024 年 6 月 30 日
第二节 公司简介和主要财务指标
一、公司简介
股票简称 中国海诚 股票代码 002116
变更前的股票简称 无
股票上市证券交易所 深圳证券交易所
公司的中文名称 中国海诚工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的中文简称 中国海诚
公司的外文名称 China Haisum Engineering Co.,Ltd.
公司的外文名称缩写 HAISUM
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赵国昂
二、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董事会秘书 证券事务代表
姓名 林琳 杨艳卫
联系地址 上海市徐汇区宝庆路 21 号 上海市徐汇区宝庆路 21 号
电话 021-64314018 021-64314018
传真 021-64334045 021-64334045
电子信箱 haisum@haisum.com haisum@haisum.com
三、其他情况
1、公司联系方式
公司注册地址、公司办公地址及其邮政编码、公司网址、电子信箱等在报告期无变化,具体可参见 2023 年年报。
2、信息披露及备置地点
公司披露半年度报告的证券交易所网站和媒体名称及网址,公司半年度报告备置地在报告期无变化,具体可参见 2023 年年报。
3、其他有关资料
□适用 不适用
四、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是 否
单位:元
本报告期 上年同期 本报告期比上年同期增减
营业收入 2,726,549,539.43 2,709,654,289.88 0.62%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140,304,848.07 127,402,889.56 10.13%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 138,037,160.08 111,508,673.80 23.79%
常性损益的净利润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56,207,668.12 -198,110,697.51 128.37%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0.30 0.31 -3.23%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0.30 0.31 -3.23%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5.91% 7.43% -1.52%
本报告期末 上年度末 本报告期末比上年度末增减
总资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