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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2116 深市 中国海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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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海诚:关于受让关联企业所持中国轻工建设工程有限公司5.88%股权的公告

公告日期:2010-07-01

证券代码:002116 证券简称:中国海诚 公告编号:2010-020
    中国海诚工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受让关联企业所持中国轻工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5.88%股权的公告
    本公司及全体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
    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
    任。
    中国轻工建设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轻建设”)成立于2007
    年6 月26 日,主要经营施工总承包、专业承包、劳务分包、工程项
    目管理等业务,注册资本为人民币8,500 万元。其中公司出资8,000
    万元,占94.12%;关联企业中国海诚投资发展公司(以下简称“海
    诚发展”)出资500 万元、占注册资本的5.88%。为调整资产结构、
    集中精力做好主业,海诚发展拟转让其所持有的中轻建设5.88%股权。
    由于中轻建设自成立以来赢利能力稳步增长,发展态势良好,且其所
    经营的业务能较好地完善公司的业务链,为进一步增强控制力,更好
    地提升公司的市场竞争优势,公司拟通过协议方式受让上述股权。
    一、标的企业情况
    公司名称:中国轻工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注册资本:人民币8,500万元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阜外大街乙22 号
    法定代表人:张建新
    企业类别:有限责任公司
    经营范围:施工总承包;专业分包;劳务分包;工程项目管理;
    与承包工程相关非标设备加工、制作;销售建筑材料、机械设备;承
    包境外机电安装、房屋建筑、钢结构、防腐保温、机电设备安装工程
    和境内国际招标工程;上述境外工程所需的设备、材料出口;对外派
    遣实施上述境外工程所需的劳务人员。证券代码:002116 证券简称:中国海诚 公告编号:2010-020
    截止2009 年12 月31 日,中轻建设总资产25,128.75 万元;净
    资产9,227.52 万元;2009 年完成营业收入35,309.85 万元;实现净
    利润415.79 万元。
    二、关联人介绍和关联关系
    1、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中国海诚投资发展公司
    注册资本:人民币6,466万元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阜外大街乙22 号
    法定代表人:董强
    企业类别:全民所有制
    经营范围:各类工业建设项目的设备、线路、电器、仪表及其整
    体生产装置的安装、非标准钢构件的制作及安装;各类公用、民用建
    设项目的设备安装;建筑室内、外装饰装修;土木建筑工程施工;建
    筑工程技术开发;建筑材料的开发、生产、销售;贮藏用金属罐、轻
    工非标设备制造;物资仓储;轻纺产品、汽车、机械设备的销售;进
    出口业务。
    截止2009 年12 月31 日,海诚发展总资产9,616 万元,净资产
    3,218 万元;2009 年完成营业收入2,719 万元,实现净利润-50 万元。
    2、与本公司的关联关系
    海诚发展系公司控股股东中国轻工集团公司下属中国海诚国际
    工程投资总院的全资子企业,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2008年修订)第10.1.3章节的规定,为本公司关联法人,上述交易
    构成关联交易。
    3、履约能力分析
    海诚投资经营活动正常,具备履约能力。
    三、关联交易主要内容
    1、定价政策和定价依据
    经双方协商确定,转让价格以2009年12月31日为资产评估基准
    日,经中威正信(北京)资产评估有限公司评估的中轻建设全部股东
    权益的市场价值中5.88%的持股比例对应部分计人民币549.47万元;证券代码:002116 证券简称:中国海诚 公告编号:2010-020
    加上中轻建设2010年1-4月净利润中5.88%的持股比例对应部分计人
    民币16.74万元;扣除资产评估基准日后的现金分红中5.88%的持股比
    例对应部分计人民币7.11万元。因此合计转让价格定为:
    549.47+16.74-7.11=559.10万元。
    2、关联交易协议签署情况
    2010年6月18日,公司与海诚发展签订了《股权转让协议书》。
    3、交易价格
    公司拟以人民币559.10万元受让海诚发展所持中轻建设5.88%股
    权。
    4、费用结算方式
    公司将在《股权转让协议书》生效后的二十个工作日内,以现金
    方式向海诚发展一次性支付股权转让款。
    5、协议生效条件
    《股权转让协议书》需经公司董事会批准后生效。
    四、关联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本次关联交易系公司本次股权转让完成后,中轻建设将成为公司
    全资子公司。受让该部分股权符合公司的战略发展规划,有利于进一
    步发挥公司整体竞争优势。由于该部分股权比例较小,上述关联交易
    不会对公司未来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
    五、独立董事意见
    关于公司拟通过协议方式受让中国海诚投资发展公司所持中国
    轻工建设工程有限公司5.88%的股权事宜,因中轻建设自成立以来赢
    利能力稳步增长,发展态势良好,且其所经营的业务能较好地完善公
    司的业务链;本次收购关联企业所持中轻建设股权的定价主要根据中
    威正信(北京)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出具的《中国轻工建设工程有限公
    司股权转让项目资产评估报告书》,并合理考虑了评估基准日后的相
    关事项确定了转让价格,我们认为上述关联交易的价格依据当期市场
    公允价格确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董事会在审
    议表决上述事项时,关联董事均进行了回避表决,程序合法。
    六、备查文件证券代码:002116 证券简称:中国海诚 公告编号:2010-020
    1、《中国轻工建设工程有限公司股权转让项目资产评估报告书》;
    2、《中国海诚工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受让控股子公司中国轻工建
    设工程有限公司少数股权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
    3、《股权转让协议书》;
    4、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5、独立董事意见。
    特此公告。
    中国海诚工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0年7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