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046 证券简称:轴研科技 公告编号:2012-054
洛阳轴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2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无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
3、本次会议以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方式召开。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召开时间: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为:2012年10月26日14:50。
网络投票时间为:
(1)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时间为:2012年10月25日下午15:00至2012年10
月26日下午15:00。
(2)交易系统投票时间为:2012年10月26日的交易时间,即9:30—11:30 和
13:00—15:00。
2、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河南省洛阳市吉林路1号 公司1号会议室
3、召开方式: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
4、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主持人:公司董事长吴宗彦先生
6、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及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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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大会规则》、《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
有关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1、会议的总体出席情况
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投票和网络投票的具有表决权的股东及股东代
理人共31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总数为9,837,875 股,占公司总股份的3.53%。
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律师出席了本次会议。
2、现场会议出席的情况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投票的具有表决权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 2 人,
代表有表决权股份总数为 2,339,820 股,占公司总股份的 0.84%。
3、网络投票的相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通过网络投票具有表决权的股东29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总数
为7,498,055股,占公司总股份的2.69%。
三、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会议对公告列明的各项议案进行了审议,会议经过投票表决,形成以下
决议:
1、审议通过了《关于拟收购阜阳轴承有限公司100%股权的议案》
审议该议案时,关联股东已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同意8,665,275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8.08%;反
对 1,172,6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1.92%;弃权0股,占出席会
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北京市汉鼎联合律师事务所罗剑烨、李咏梅律师到会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
见书,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及召开程序、出席本次会议人员、召集人
的资格及表决程序、表决结果等相关事宜符合《证券法》、《公司法》、《规则》等
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股东大会表决结果、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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议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洛阳轴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2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北京市汉鼎联合律师事务所出具的《关于洛阳轴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2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洛阳轴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2 年 10 月 27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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