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票简称:宜科科技 股票代码:002036
(注册地址:宁波市鄞州区鄞州大道西段888号)
配股说明书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
长城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GREATWALLSECURITIESCO.,LTD.
配股说明书签署时间:2014年10月
宁波宜科科技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配股说明书
声 明
本公司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配股说明书及其摘要不存在任
何虚假、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保证所披露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
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保证
配股说明书及其摘要中财务会计报告真实、完整。
证券监督管理机构及其他政府部门对本次发行所作的任何决定,均不表明
其对发行人所发行证券的价值或者投资人的收益作出实质性判断或者保证。任
何与之相反的声明均属虚假不实陈述。
根据《证券法》的规定,证券依法发行后,发行人经营与收益的变化,由发
行人自行负责,由此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者自行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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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大事项提示
公司特别提示投资者对下列重大事项给予充分关注,并仔细阅读本配股说
明书中有关风险因素的章节。
一、本次配股以公司现有总股本202,248,9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
股配售3股,拟配售总股数为60,674,670股。配售股份不足1股的,按中国证
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的有关规定处理。配股实施前,若因公司送
股、转增及其他原因引起总股本变动,配股数量按照总股本变动的比例相应调整。
公司控股股东雅戈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已承诺以现金足额认购其应认配的
股份。
二、公司的股利分配政策和现金分红比例
为进一步提高利润分配政策的透明性、持续稳定性,按照中国证监会相关规
定以及公司治理规则等相关要求,结合公司所处行业、发展阶段、日常经营状况、
公司投资者和股东的要求、外部融资环境等方面情况,公司于2013年4月18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2013年5月27日召开2012年年度股东大
会以及2014年3月28日召开2013年年度股东大会分别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
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明确了公司的利润分配政策和决策机制。
1、利润分配原则:充分考虑对投资者的回报,每年按母公司当年实现的净
利润规定比例向股东分配股利;利润分配政策保持连续性和稳定性,同时兼顾公
司的长远利益、全体股东的整体利益以及公司的可持续发展;优先采用现金分红
的利润分配方式。
2、利润分配形式:公司采用现金、股票或者现金与股票相结合的方式分配
股利。在有条件的情况下,公司可以进行中期利润分配。
3、现金分红比例:公司在当年盈利且累计未分配利润为正的情况下,采取
现金方式分配股利,每年以现金方式分配的利润不少于当年净利润的30%。
公司董事会应当综合考虑所处行业特点、发展阶段、自身经营模式、盈利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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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以及是否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等因素,区分下列情形,并按照公司章程规定的
程序,提出差异化的现金分红政策:
(1)公司发展阶段属成熟期且无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
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80%;
(2)公司发展阶段属成熟期且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
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40%;
(3)公司发展阶段属成长期且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
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20%。
4、最近三年分红情况:公司历来重视投资者的利益保护,近年来持续保持
着较高的利润分配水平。公司近三年的股利分配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当期归属于母公 现金分红金额占当
现金分红
年度 分配情况 司所有者的净利 期归属于母公司所
金额 润 有者净利润的比例
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 1,011.24 1,750.91 57.76%
2011年 现金红利0.50元
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 1,011.24 1,430.71 70.68%
2012年 现金红利0.50元
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 1,011.24 1,693.82 59.70%
2013年 现金红利0.50元
公司最近三年累计以现金方式分配的利润为3,033.72万元,为最近三年实现
的年均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625.15万元的186.67%。
5、本次配股前滚存未分配利润的分配方案:根据公司2013年第二次临时股
东大会决议,本次配股前滚存的未分配利润由配股完成后的股东依其持股比例享
有。
三、本公司特别提醒投资者注意“第三节风险因素”中的下列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