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1270 证券简称:铖昌科技 公告编号:2023-024
浙江铖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浙江铖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通知于2023年9月1日以专人和电子邮件的方式送达给各位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会议于2023年9月6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会议应出席监事3名,实际出席监事3名(其中张丽女士、姜毅先生以通讯表决方式出席会议),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的出席人数、召集、召开程序和议事内容均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张丽女士主持,经与会人员认真审议,形成如下决议。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第二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的议案》。
表决情况: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鉴于公司第一届监事会即将任期届满,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公司监事会提名张丽女士、姜毅先生为公司第二届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与公司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的职工代表监事王申博先生共同组成公司第二届监事会,任期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三年,张丽女士、姜毅先生简历见附件。
本议案尚须提交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表决,股东大会对选举公司第二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将采用累积投票制的表决方式。股东大会选举新一届监事会成员之前,公司第一届监事会全体成员将严格依照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继续履行监事相应的义务和职责。
2、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在符合法律法规及保障投资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公司
拟使用额度不超过25,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该额度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可循环滚动使用,不会影响募集资金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的情形,相关审批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同意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表决情况: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浙江铖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经济参考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三、备查文件
1、《浙江铖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浙江铖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3 年 9 月 7 日
附:监事简历
张丽女士,女,中国国籍,1981 年出生,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美国注册管理会计师。曾就职于富士康工业互联网股份有限公司、华为技术有限公
司、蓝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的财务部门,2018 年 5 月至 2020 年 5 月,任公司财
务总监;现任深圳和而泰智能控制股份有限公司财务管理部总监、杭州和而泰智能控制技术有限公司监事。2020 年 9 月至今,任公司监事会主席。
张丽女士与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持有本公司股份,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的情形。亦未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 3.2.2 条规定的不得被提名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姜毅先生,男,中国国籍,1961 年出生,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曾任广东格兰仕集团公司技术主管,2004 年至今就职于深圳和而泰智能控制股份有限公司,现任深圳和而泰智能控制股份有限公司精电事业部总经理。2020 年 9 月至今,任公司监事。
姜毅先生与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持有本公司股份,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的情形。亦未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 3.2.2 条规定的不得被提名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