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1202 证券简称:炬申股份 公告编号:2021-014
广东炬申物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对外投资成立合资公司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对外投资概述
1、对外投资基本情况
广东炬申物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炬申股份”)拟与自然人刘贵文、李林签署《投资合作协议》,共同投资设立广州炬申物流有限公司(暂定名,最终以工商登记核定为准,以下简称“目标公司”),目标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3000万元,其中公司以现金方式出资2100万元人民币,持有目标公司70%的股权。
2、公司于2021年5月28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对外投资成立合资公司的议案》。根据《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对外投资在董事会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3、本次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也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二、交易对手方介绍
1、交易对手方一
刘贵文,男,身份证号码:440222198403XXXXXX
住所:广东省始兴县顿岗镇
刘贵文与公司、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
2、交易对手方二
李林,男,身份证号码:440225196412XXXXXX
住所:广东省广州市黄埔区
李林与公司、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
三、 拟设立合资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名称:广州炬申物流有限公司(暂定名)
2、企业性质:有限责任公司
3、注册地址:广州市黄埔区荔香路10号606房
4、法定代表人:熊松涛
5、注册资本:3000万元人民币
6、经营范围:【许可项目:道路货物运输(不含危险货物);水路普通货物运输;海关监管货物仓储服务(不含危险化学品);报关业务;技术进出口;货物进出口(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国际船舶代理;国内船舶代理;无船承运业务;船舶拖带服务;国内货物运输代理;国际货物运输代理;运输货物打包服务;普通货物仓储服务(不含危险化学品等需许可审批的项目);供应链管理服务;装卸搬运;道路货物运输站经营;国内集装箱货物运输代理;海上国际货物运输代理;陆路国际货物运输代理;国际船舶管理业务;专业保洁、清洗、消毒服务;包装服务(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具体以工商部门批准经营的项目为准。
7、出资方式及股权结构
公司以现金出资的方式投资2100 万元人民币,持有目标公司70%的股权;刘贵文、李林两位自然人股东以现金出资的方式投资900万元人民币,持有目标公司30%的股权。具体如下:
序号 股东 出资额/万元 出资比例 出资方式
广东炬申物流股份有限
1 2100 70% 货币
公司
2 刘贵文 693 23.1% 货币
3 李林 207 6.9% 货币
合计 3000 100% -
8、资金来源:自有资金
上述各项信息以登记注册机关核准登记为准。
四、协议的主要内容
公司与刘贵文、李林签署的《投资合作协议》主要内容如下:
(一)投资协议各方
甲方:广东炬申物流股份有限公司
乙方:刘贵文
丙方:李林
(二)出资金额、出资期限、出资方式
目标公司由甲乙丙三方共同投资设立,目标公司注册资本3,000万元人民币,具体安排如下:
1、注册资金(本)
各股东同意目标公司注册资本3,000万元人民币,各自出资金额及出资比例如下:
(1)甲方以现金作为出资,出资额2,100万元人民币,占注册资本的70%;
(2)乙方以现金作为出资,出资额693万元人民币,占注册资本的23.1%;
(3)丙方以现金作为出资,出资额207万元人民币,占注册资本的6.9%;
(4)该注册资本主要用于目标公司注册时使用,并用于目标公司开业后的流动资金,股东不得撤回。
2、各股东同意目标公司注册资本分两期出资,首期注册资本1,500万元人民币(其中甲方出资1,050万元人民币,乙方出资346.5万元人民币,丙方出资103.5万元人民币),第二期注册资本1,500万元人民币(其中甲方出资1,050万元人民币,乙方出资346.5万元人民币,丙方出资103.5万元人民币)。
(1)甲乙丙三方均应于目标公司账户开立之日起20日内将各自应缴纳的首期注册资金存入目标公司账户。
(2)甲乙丙三方均应于2024年6月30日之前将各自应缴纳的第二期注册资金存入目标公司账户。
(三)目标公司管理及职能分工
1、公司设股东会,由股东按照认缴出资比例行使表决权。
2、公司设执行董事,执行董事对公司股东会负责,执行董事由甲方所推举人员担任。
3、公司设监事,不设监事会,监事由甲方推举人员担任。
监事具体负责:
(1)对公司的运营管理进行必要的协助;
(2)检查公司财务;
(3)监督经营管理机构执行公司职务的行为;
(4)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职责。
4、公司设立经营管理机构,设总经理1名,由执行董事聘任或者解聘,并设副总经理1名、财务负责人1名。其中总经理由甲方提名或者推荐的人员担任,副总经理1名由乙方提名或者推荐的人员担任,财务负责人由甲方提名或者推荐的人员担任。总经理、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的岗位职责待公司成立后另行商定。
5、公司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印章、资产凭证、财务资料及票据、银行账户、合同(协议)原件、公司档案等资料,由公司相关管理部门的负责人进行妥善保管和使用。
(四)违约责任
1、任一方违反协议约定,未足额、按时缴付出资的,须在二十日内补足,由此造成目标公司未能如期成立或给目标公司造成损失的,须向目标公司和守约方承担赔偿责任。
2、除上述情形违约外,任一方违反本协议约定使目标公司利益遭受损失的,须向目标公司承担赔偿责任,并向守约方支付违约金100万元人民币。
(五)协议的生效
本协议自三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未尽事宜由三方另行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五、本次对外投资的目的、对公司的影响及存在风险
(一)对外投资的目的及对公司的影响
目标公司设立后,有利于公司业务的发展,进一步加大市场开发力度,强化公
司在有色金属物流、仓储领域的竞争优势,共同推动公司业务的快速发展,提高公司的综合竞争力。
公司本次对外投资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也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二)对外投资存在的风险
目标公司设立后可能存在市场风险、行业竞争风险、经营管理风险等潜在风险,公司将积极采取相应措施予以防范和应对,力求提升目标公司的管理水平和市场竞争力。同时,公司也将按照《公司法》、《证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履行相关的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六、备查文件
1、《广东炬申物流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决议》;
2、《投资合作协议》。
特此公告。
广东炬申物流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年5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