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979 证券简称: 中弘股份 公告编号:2018-037
中弘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预披露公告
持股5%以上的股东“国都证券-浙商银行-国都景顺1号集合资产管理计划”
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2018年3月7日,中弘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或“中弘股份”)收到股东“国都证券-浙商银行-国都景顺 1 号集合
资产管理计划”(以下简称“国都景顺1号”)提交的《股份减持计划
告知函》,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股东的基本情况
1、股东名称:国都证券-浙商银行-国都景顺 1 号集合资产管理
计划
2、持股情况:持有中弘股份股数 744,680,850 股,占中弘股份
总股本的8.88%。
二、本次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一)本次拟减持的原因、股份来源、数量、比例、减持期间和价格区间等
1、拟减持的原因:用于国都景顺1号到期清算
2、股份来源:参与认购中弘股份非公开发行股票而持有的股份 3、拟减持股份数量、比例:计划减持不超过503,436,071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不超过6%
4、减持期间: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减持期间为本减持计划披露之日起的6个月内,通过集中竞价方式的减持期间为本减持计划披露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6个月内。减持期间如遇买卖股票的窗口期限制,停止减持股份。
5、减持方式:集中竞价交易、大宗交易或者其他合法方式。采取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的,在任意连续九十个自然日内,减持股份的总数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一;采取大宗交易方式减持的,在任意连续九十个自然日内,减持股份的总数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二。
6、价格区间:按照减持实施时的市场价格及交易方式确定。
(二)本次拟减持事项是否与相关股东此前已披露的意向、承诺一致
是
三、相关风险提示
1、国都景顺1 号不是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国都景顺1
号承诺:将严格遵守《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主板)》、《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证监会公告[2017]9号)、《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以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并根据需要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2、本次减持计划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股权结构及持续经营产生重大影响,公司基本面未发生重大变化。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
四、备查文件
1、国都景顺1号签章的《股份减持计划告知函》
特此公告。
中弘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8年3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