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关于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及
调整回购价格的核查意见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安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监事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以及《安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以下简称“《激励计划》”)的规定,对公司回购注销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相关事项进行核查,并发表如下核查意见:
根据《管理办法》及公司《激励计划》的规定,鉴于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中 1 名激励对象因病身故(死亡),已不符合激励对象资格条件,公司拟回购注销前述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合计 70,000 股,回购价格为 4.10 元/股加上中国人民银行同期活期存款利息之和。
名称 获授数量(股) 注销原因
中层管理人员、核心骨干员工(1 名) 70,000 因病身故(死亡)
综上,监事会认为:公司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及调整回购价格事项符合《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激励计划》的规定。本次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的激励对象、回购数量、回购价格无误,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监事会同意公司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及调整回购价格事项。
特此公告
安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4 年 8 月 30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