盈峰环境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一七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年度股东大会无增加、变更、否决提案的情况。
2.本次年度股东大会以现场方式召开,并采取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所有议案均全部通过。
3.本次年度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的情况
1.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18年5月15日下午14:3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8年5月15日上午9:30至11:30,下午13:00至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8年5月14日15:00至2018年5月15日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2.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公司总部会议室,广东省佛山市顺德区北滘镇新城区怡欣路7-8号盈峰中心23层;
3.召开方式: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方式;
4.召集人:本公司董事会;
5.现场会议主持人:经过全体董事推举,由董事刘开明先生主持;
6.本次年度股东大会的召集与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资格及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会议出席的情况
(1)参加本次年度会议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共计 17 人,代表股份
466,890,446股,占上市公司有效表决权总股份40.008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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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中,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人数为 6 人,代表股份
431,669,449股,占上市公司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36.9900%;通过网络投票出席
会议的股东人数为11人,代表股份35,220,997股,占上市公司有效表决权股份
总数3.0181%。
(2)公司部分董事、监事、董秘出席了本次会议;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列席了本次会议。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年度股东大会以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方式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1、审议通过《公司2017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总表决情况:
同意466,092,35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291%;
反对798,08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709%;弃权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45,952,91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98.2929%;反对798,08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1.7071%;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
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表决结果:本次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上述议案。
2、审议通过《公司2017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总表决情况:
同意466,092,35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291%;
反对798,08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709%;弃权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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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意45,952,91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98.2929%;反对798,08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1.7071%;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
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表决结果:本次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上述议案。
3、审议通过《公司2017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总表决情况:
同意466,092,35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291%;
反对 2,1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4%;弃权
795,987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0.1705%。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45,952,91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98.2929%;反对2,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0.0045%;弃权795,987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
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7026%。
表决结果:本次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上述议案。
4、审议通过《公司2017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总表决情况:
同意466,092,35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291%;
反对798,08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709%;弃权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45,952,91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98.2929%;反对798,08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1.7071%;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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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表决结果:本次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上述议案。
5、审议通过《公司2017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466,092,35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291%;
反对798,08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709%;弃权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45,952,91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98.2929%;反对798,08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1.7071%;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
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表决结果:本次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上述议案。
6、审议通过《关于2018年度以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年度规划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466,888,34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95%;
反对2,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4%;弃权0股
(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46,748,89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99.9955%;反对2,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0.0045%;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
东大会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表决结果:本次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上述议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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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审议通过《关于2018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此议案为关联交易议案,公司的日常关联交易主要系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何剑锋直系亲属控制的公司美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及与实际控制人何剑锋控制的长沙中联重科环境产业有限公司的关联销售、物流服务、综合环境服务。关联股东盈峰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实际控制人何剑锋先生分别持有公司股票351,338,310股、63,514,690股,均已回避表决。
总表决情况:
同意46,748,89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55%;
反对2,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45%;弃权0股
(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46,748,89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99.9955%;反对2,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0.0045%;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
东大会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表决结果:该项议案获得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 以上通过。
8、审议通过《关于2018年度向控股股东拆借资金预计的议案》;
此议案为关联交易议案,公司的拆借资金关联交易主要系公司与控股股东盈峰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进行的拆借资金业务。关联股东盈峰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实际控制人何剑锋先生分别持有公司股票351,338,310股、63,514,690股,均已回避表决。
总表决情况:
同意46,748,89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55%;
反对2,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45%;弃权0股
(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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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46,748,89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99.9955%;反对2,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0.0045%;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
东大会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表决结果:该项议案获得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 以上通过。
9、审议通过《关于对子公司增加担保额度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466,888,34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95%;
反对2,100股,占出席本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