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918 证券简称:*ST 嘉凯 公告编号:2023-047
嘉凯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重要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无增加、变更、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未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
3、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投票结合网络投票方式进行。
二、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为:2023 年 5 月 29 日下午 2:30
网络投票时间:2023 年 5 月 29 日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 2023 年 5 月 29
日 9:15-9:25,9:30-11:30 和 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
统(http://wltp.cninfo.com.cn)投票时间为 2023 年 5 月 29 日 9:15-15:00。
2、股权登记日:2023 年 5 月 22 日
3、会议召开地点:上海市虹桥路 536 号嘉凯城集团上海办公中心 5 楼会议
室
4、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会议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5、会议召集人:嘉凯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董事会
6、会议主持人:公司董事长时守明先生
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三、会议的出席情况
1、会议的总体出席情况
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和网络投票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合计共 43人,代表 661,540,959 股,占公司总股份数的 36.6669%。
其中: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共有 2 人,代表股份数539,460,859 股,占公司总股份数的 29.9004%;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 41 人,代表股份 122,080,100 股,占公司总股份的
6.7665%。
2、公司董事、监事、高管人员列席会议情况
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股东大会。
3、公司聘请的北京市中伦(上海)律师事务所的律师出席大会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
四、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议案表决方式:本次股东大会议案为普通决议事项,由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二分之一以上通过。
议案表决结果:
(一)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增补公司第八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股数 661,011,759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的 99.9200%;
其中,中小投资者(除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以外的股东)表决情
况为:同意股数 5,618,500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的 91.3919%。
该议案经与会股东表决获得通过。丁玮女士当选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五、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律师事务所名称:北京市中伦(上海)律师事务所
2、律师姓名:张金全、徐潇
结论性意见: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人员的资格、表决程序均符合《公司法》、《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六、备查文件
1、公司 2023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北京市中伦(上海)律师事务所出具的《关于嘉凯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3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嘉凯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三年五月三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