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918 证券简称:*ST 嘉凯 公告编号:2023-035
嘉凯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重要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无增加、变更、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未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
3、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投票结合网络投票方式进行。
二、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为:2023 年 5 月 18 日下午 2:30
网络投票时间:2023 年 5 月 18 日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 2023 年 5 月 18
日 9:15-9:25,9:30-11:30 和 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
统(http://wltp.cninfo.com.cn)投票时间为 2023 年 5 月 18 日 9:15-15:00。
2、股权登记日:2023 年 5 月 11 日
3、会议召开地点:上海市虹桥路 536 号嘉凯城集团上海办公中心 5 楼会议
室
4、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会议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5、会议召集人:嘉凯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董事会
6、会议主持人:公司董事长时守明先生
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三、会议的出席情况
1、会议的总体出席情况
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和网络投票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合计共 31人,代表 657,401,259 股,占公司总股份数的 36.4374%。
其中: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共有 3 人,代表股份数539,473,859 股,占公司总股份数的 29.9011%;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 28 人,代表股份 117,927,400 股,占公司总股份的
6.5363%。
2、公司董事、监事、高管人员列席会议情况
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股东大会。
3、公司聘请的北京市中伦(上海)律师事务所的律师出席大会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
四、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议案表决方式:本次股东大会表决议案,采用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本次股东大会议案(七)为特别决议事项,由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除议案(七)外其他议案均为普通决议事项,由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二分之一以上通过。
议案表决结果:
(一)审议并通过了《2022 年度董事会报告》
表决情况:同意股数 655,555,659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的 99.7193%;
反对股数 1,829,400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的 0.2783%;弃权股数 16,20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的 0.0024%。
其中,中小投资者(除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以外的股东)表决情况为:同意股数 162,400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的 8.0876%;反对股数1,829,400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的 91.1056%;弃权股数 16,200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的 0.8068%。
该议案经与会股东表决获得通过。
(二)审议并通过了《2022 年度监事会报告》
表决情况:同意股数 655,555,659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的 99.7193%;
反对股数 1,829,400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的 0.2783%;弃权股数 16,20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的 0.0024%。
其中,中小投资者(除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以外的股东)表决情况为:同意股数 162,400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的 8.0876%;反对股数1,829,400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的 91.1056%;弃权股数 16,200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的 0.8068%。
该议案经与会股东表决获得通过。
(三)审议并通过了《2022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表决情况:同意股数 655,566,659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的 99.7209%;
反对股数 1,818,400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的 0.2766%;弃权股数 16,20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的 0.0025%。
其中,中小投资者(除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以外的股东)表决情况为:同意股数 173,400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的 8.6355%;反对股数1,818,400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的 90.5578%;弃权股数 16,200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的 0.8067%。
该议案经与会股东表决获得通过。
(四)审议并通过了《关于 2022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股数 655,566,659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的 99.7209%;
反对股数 1,818,400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的 0.2766%;弃权股数 16,20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的 0.0025%。
其中,中小投资者(除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以外的股东)表决情况为:同意股数 173,400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的 8.6355%;反对股数1,818,400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的 90.5578%;弃权股数 16,200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的 0.8067%。
该议案经与会股东表决获得通过。
(五)审议并通过了《2022 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表决情况:同意股数 655,566,659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的 99.7209%;
反对股数 1,818,400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的 0.2766%;弃权股数 16,200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的 0.0025%。
其中,中小投资者(除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以外的股东)表决情况为:同意股数 173,400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的 8.6355%;反对股数1,818,400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的 90.5578%;弃权股数 16,200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的 0.8067%。
该议案经与会股东表决获得通过。
(六)审议并通过了《关于预计 2023 年度公司与关联方发生关联交易的议
案》
表决情况:同意股数 116,113,400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的 98.4446%;
反对股数 1,818,400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的 1.5417%;弃权股数 16,20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的 0.0137%。
其中,中小投资者(除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以外的股东)表决情况为:同意股数 173,400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的 8.6355%;反对股数1,818,400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的 90.5578%;弃权股数 16,200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的 0.8067%。
该议案涉及关联交易事项,关联方深圳市华建控股有限公司为公司控股股东,所持 539,453,259 股回避表决,关联方广州市凯隆置业有限公司为公司持股 5%以上股东,所持 98,550,797 股放弃表决权。
该议案经与会股东表决获得通过。
(七)审议并通过了《关于 2023 年度对控股公司担保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股数 655,566,659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的 99.7209%;
反对股数 1,818,400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的 0.2766%;弃权股数 16,20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的 0.0025%。
其中,中小投资者(除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以外的股东)表决情况为:同意股数 173,400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的 8.6355%;反对股数1,818,400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的 90.5578%;弃权股数 16,200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的 0.8067%。
该议案经与会股东表决获得通过(该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获得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3 以上通过)。
(八)审议并通过了《关于续聘 2023 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股数 655,566,659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的 99.7209%;
反对股数 1,818,400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的 0.2766%;弃权股数 16,20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的 0.0025%。
其中,中小投资者(除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以外的股东)表决情况为:同意股数 173,400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的 8.6355%;反对股数1,818,400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的 90.5578%;弃权股数 16,200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的 0.8067%。
该议案经与会股东表决获得通过。
(九)审议并通过了《关于 2022 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股数 655,566,659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的 99.7209%;
反对股数 1,818,400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的 0.2766%;弃权股数 16,20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的 0.0025%。
其中,中小投资者(除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以外的股东)表决情况为:同意股数 173,400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的 8.6355%;反对股数1,818,400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的 90.5578%;弃权股数 16,200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的 0.8067%。
该议案经与会股东表决获得通过。
(十)审议并通过了《关于未弥补的亏损达到实收股本总额三分之一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股数 655,568,559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的 99.7212%;
反对股数 1,816,400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的 0.2763%;弃权股数 16,30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的 0.0025%。
其中,中小投资者(除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以外的股东)表决情况为:同意股数 175,300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的 8.7301%;反对股数1,816,400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的 90.4582%;弃权股数 16,300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的 0.8117%。
该议案经与会股东表决获得通过。
1、律师事务所名称:北京市中伦(上海)律师事务所
2、律师姓名:张金全、张春玲
结论性意见: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人员的资格、表决程序均符合《公司法》、《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六、备查文件
1、公司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2、北京市中伦(上海)律师事务所出具的《关于嘉凯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嘉凯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三年五月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