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908 证券简称:景峰医药 公告编号:2021-011
湖南景峰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减持计划实施的进展公告
股东叶湘武先生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 致。
湖南景峰医药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于2020年12月17日在巨潮资讯 网上披露了《关于股东减持公司股份的预披露公告》(公告编号:2020-082), 持有本公司股份161,129,982股(占本公司总股本比例18.31%)的股东叶湘武先 生计划自预披露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90日内以集中竞价方式减持本公司股份不 超过8,790,000股(占本公司总股本比例1%)。截至2021年1月12日,叶湘武先生 减持股份数量已过半,具体情况如下:
一、股东减持股份情况
1、股东减持股份情况
股东名称 减持方式 减持期间 减持均价 减持股数 减持比例
(元/股) (股) (%)
集中竞价 20210108 4.119 2,000,000 0.23
叶湘武 集中竞价 20210111 4.025 334,000 0.04
集中竞价 20210112 3.982 2,666,000 0.30
合 计 -- -- 5,000,000 0.57
2、股东本次减持前后持股情况
本次减持前持有股份 本次减持后持有股份
股东名称 股份性质 占总股本比 占总股本比
股数(股) 例(%) 股数(股) 例(%)
合计持有股份 161,129,982 18.31 156,129,982 17.75
叶湘武 其中: 30,505,346 3.47 35,282,496 4.01
无限售条件股份
有限售条件股份 130,624,636 14.85 120,847,486 13.74
注:本次减持前后有限售条件股份变动系根据规则调整高管锁定股所致。
二、其他相关说明
1、本次减持计划实施未违反《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亦不存在违反股东股份锁定及减持相关承诺的情况。
2、本次减持的实施情况符合此前已披露的减持计划。
3、本次减持计划的实施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也不会对公司治理及持续经营产生影响。
4、截至本公告日,减持计划尚未全部实施完毕,公司将持续关注叶湘武先生股份减持计划实施的进展情况,并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三、备查文件
《股东股份减持情况告知函》。
特此公告
湖南景峰医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1 月 14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