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908 证券简称:景峰医药 公告编号:2015—050
湖南景峰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情况
湖南景峰医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票(简称:景峰医药,代码:000908)于2015年7月16日、17日、20日连续三个交易日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超过20.00%,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交易规则》的有关规定,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情况。
二、公司关注并核实的情况说明
1、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2、公司未发现近期公共媒体报道可能或已经对本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未公开重大信息。
3、公司经营情况正常,内外部经营环境未发生重大变化。
4、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于公司的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事项,也不存在处于筹划阶段的重大事项。
5、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在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期间不存在买卖公司股票的行为。
6、因近期国内资本市场出现剧烈波动,投资者信心受挫,针对当前形势,为维护资本市场稳定,切实维护广大投资者利益,同时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前景的坚定信心以及对公司价值的认可,公司于2015 年7 月10日披露了《关于维护资本市场稳定的公告》,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
三、关于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信息的说明
公司董事会确认:公司目前没有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有关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项;董事会也未获悉公司有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对公司股票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四、风险提示
1、经自查,公司不存在违反信息公平披露的情形。
2、公司拟于2015年8月19日发布2015年半年度报告,根据目前公司财务部门初步测算,公司2015年半年度业绩情况与同期上海景峰制药有限公司业绩对比不存在大幅波动。
3、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有关公司的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风险。
特此公告
湖南景峰医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5年7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