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851 证券简称:高鸿股份 公告编号:2021-050
大唐高鸿数据网络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先期投入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募集资金投入和置换情况概述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关于核准大唐高鸿 数据网络技术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1165 号) 核准,大唐高鸿数据网络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采取非公开发 行股票方式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252,016,129 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 4.96 元/股,共募集人民币 1,249,999,999.84 元,扣除发行费用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共
计人民币 1,241,102,838.86 元,上述资金已于 2021 年 05 月 20 日到账,并经中审亚
太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出具中审亚太验字[2021]010556 号《验资报 告》。截至目前,募集资金账户余额为 1,213,747,783.71 元。
截至 2021 年 5 月 20 日,车联网系列产品研发及产业化项目前期自有资金投入
金额为 6,208.25 万元,近期偿还银行借款为 26,800 万元。本次拟置换偿还银行借款
的部分前期投入金额,置换金额为 22,000 万元,本次使用募集资金置换先期投入具 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募集资金承 截止 2021 年 5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投资总额 诺投资金额 月 20 日自有资 拟置换金额
金已投入金额
车联网系列产品研发及产 109,391.32 99,110.28 6,208.25 -
业化项目
偿还银行借款 25,000.00 25,000.00 26,800.00 22,000.00
总计 134,391.32 124,110.28 33,008.25 22,000.00
二、募集资金置换先期投入的实施
根据公司于 2021 年 02 月 22 日披露的《大唐高鸿数据网络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二次修订稿)》中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资金使用计 划如下:
“本次发行的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人民币125,000.00万元(含此数),扣除发行
费用后的募集资金净额拟全部用于以下项目:
序号 项目名称 项目投资总额 募集资金拟投入金
(万元) 额(万元)
1 车联网系列产品研发及产业化项目 109,391.32 100,000.00
2 偿还银行借款 25,000.00 25,000.00
合计 134,391.32 125,000.00
若本次发行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低于拟投资项目的实际资金需求总量,公司将根据实际募集资金净额,在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前提下,按照项目实施的具体情况,调整并最终决定募集资金的具体投资项目、优先顺序及各项目的具体投资额,募集资金不足部分由公司自筹解决。在本次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到位之前,公司将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进度的实际情况通过自筹资金先行投入,并在募集资金到位后按照相关法规规定的程序予以置换。”
本次以募集资金置换先期投入的自筹资金尚未实施。
公司本次以募集资金置换先期投入的自筹资金事项,与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的第八届董事会第四十四次会议、第九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第九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和 2020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内容一致,未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置换时间距募集资金到账时间不超过 6 个月,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
三、募集资金置换的审议程序
1.公司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 2021 年 05 月 27 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募集
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9 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
独立董事发表如下独立意见:公司本次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内容及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募集资金专项存储与使用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使用项目的自筹资金。
2.公司监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 2021 年 05 月 27 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募集资
金置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3 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并出具如下意见:公司本次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有关制度的要求,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置换时间距募集资金到账时间不超过 6 个月,且已履行了必要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监事会同意使用募集资金置换先期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
3.会计师事务所出具鉴证报告出具的意见
中审亚太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高鸿股份截至 2021 年 5 月 20 日止
的《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报告》进行了鉴证,出具了《大唐高鸿数据网络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报告的鉴证报告》(中审亚太审字[2021]010581 号), 我们认为:高鸿股份公司管理层编制的《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报告》在所有重大方面如实反映了高鸿股份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情况。”
4.保荐机构意见
公司保荐机构华融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针对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情况出具了《华融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大唐高鸿数据网络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自筹资金事项的核查意见》。
保荐机构认为:
1、高鸿股份本次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事项已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第九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 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的意见,中审亚太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鉴证报告,公司履行了必要的核查审批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0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20 年修订)》及募集资金使用相关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
2、高鸿股份本次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事项,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本保荐机构同意高鸿股份使用募集资金 22,000 万元置换预先投入
的自筹资金。
四、备查文件
1.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
2.独立董事关于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事项的独立意见;
3.第九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
4.《大唐高鸿数据网络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报告的鉴证报告》;
5.《华融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大唐高鸿数据网络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自筹资金事项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大唐高鸿数据网络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05 月 28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