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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0851 深市 高鸿股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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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鸿股份:关于公司第一期限制股票激励计划第三个解锁期解锁条件成就的公告

公告日期:2018-11-21


证券代码:000851      证券简称:高鸿股份      公告编号:2018-101

债券代码:112324      债券简称:16高鸿债

          大唐高鸿数据网络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第一期限制股票激励计划第三个解锁期解锁条件
                      成就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公司第一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三个解锁期解锁条件成就。

  2、本次可解锁的限制性股票激励对象为114名,可解锁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2,843,624股,占目前公司总股本的0.31%。

  3、本次限制性股票在相关部门办理完解锁手续后、上市流通前,公司将发布相关提示性公告,敬请投资者注意。

    大唐高鸿数据网络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8年11月20日召开第八届第二十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第一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三个解锁期解锁的议案》,董事会认为公司第一期《股权激励计划方案》设定的第三个解锁期解锁条件已经成就,根据公司2014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同意按照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办理公司第一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三个解锁期解锁相关事宜。具体情况如下:

  一、公司第一期股权激励计划简述

    1、2014年6月9日,高鸿股份以通讯方式召开了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审议批准了激励计划草案。其中,对于自己获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关联董事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高鸿股份章程的规定回避表决。高鸿股份第七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激励计划草案,对激励计划草案所确定的本次获授限制性股票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查。高鸿股份独立董事对激励计划草案发表了独立意见。

    2、2014年7月28日,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办公厅以国资厅分配[2014]400号《关于大唐高鸿数据网络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股权激励计划备案有关
意见的复函》,对高鸿股份本次激励计划予以备案。

    3、2014年8月7日,高鸿股份以通讯方式召开了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审议批准了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其中,对于自己获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关联董事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高鸿股份章程的规定回避表决。高鸿股份第七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对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所确定的本次获授限制性股票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查。高鸿股份独立董事对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发表了独立意见。

    4、2014年9月,高鸿股份本次激励计划经中国证监会备案且无异议。

    5、2014年9月30日,高鸿股份以通讯方式召开了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审议批准了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2014年9月)。其中,对于自己获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关联董事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高鸿股份章程的规定回避表决。高鸿股份第七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2014年9月),对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2014年9月)所确定的本次获授限制性股票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查。高鸿股份独立董事对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2014年9月)发表了独立意见。

    6、2014年10月23日,高鸿股份2014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大唐高鸿数据网络技术股份有限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及其摘要》的议案,并审议通过《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

    7、2014年11月14日,高鸿股份召开了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限制性股票授予对象及授予数量的议案》、《关于公司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鉴于部分激励对象放弃认购,不再参与本次股权激励方案的实施,董事会同意对本次股权激励方案授予激励对象人数进行调整,激励对象人数由150人调整为144人,限制性股票的授予数量由745万股调整为725万股。根据公司股东大会对董事会的授权事项内容以及股权激励方案的相关规定,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方案的授予条件已经成就,确定授予日为2014年11月14日。公司和激励对象已满足本次方案规定的各项授予条件,同意公司向144名激励对象授予725万股限制性股票。其中,对于自己获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关联董事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高鸿股份章程的规定回避表决。高鸿股份第七届监事会第
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限制性股票授予对象及授予数量的议案》,并对本次获授限制性股票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查。高鸿股份独立董事对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发表了独立意见。

    8、本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于2014年11月27日上市。

    9、2016年6月2日,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五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监事会进行了核实,独立董事发表了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关于回购注销部分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10、2016年10月27日,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六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1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对标企业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关于调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解锁期业绩考核对标企业的公告》。

    11、2016年11月8日,公司第七届第六十六次董事会审议,通过《关于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解锁期解锁的议案》,本次解锁的限制性股票激励对象为136名,解锁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2,308,020股,解除限售的股份已于2016年11月21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流通。具体内容详见《关于限制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解锁期解锁的限制性股票上市流通的提示性公告》。

    12、2017年3月20日,公司第七届第六十八次审议通过《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第一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解锁期业绩考核条件未达标,公司对已经授予激励对象尚未解锁的2,178,000股实施回购注销;根据《激励计划》在激励期内,激励对象离职情况,公司回购注销其持有的股份339,980股。具体内容详见《关于部分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完成的公告》。

    13、2018年6月20日,公司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根据公司2017年度至今部分被激励对象离职情况及2017年度考核情况,公司拟对离职的被激励对象股份和考核不合格人员持股有的股份办理回购注销。根据201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规定,2017年度至今有9名被激励对象离职,故公司拟对其持有尚未解除限售的238,000股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根据2017年考核情况,公司2017年度12名激励对象因考核不合格不再符合激励条件,故公司拟对上述持有尚未解锁的合计59,976股限制性股票回

    购注销。具体内容详见《关于回购注销激励对象部分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

    股票的公告》。上述股份回购注销事项尚未办理完成。

        14、2018年11月20日,公司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关

    于公司第一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三个解锁期可解除限售的议案》。同意公司

    第一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三个解锁期解锁条件成就可以解除限售。

        二、关于公司第一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三个解锁期解锁条件

    成就的情况

        (一)锁定期已经届满

        根据公司第一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方案》,自授予日(2014年11月14

    日)起48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本次授予日起60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

    日止为第三个解锁期。截止2018年11月14日,公司第一期授予激励对象的限

    制性股票第三个锁定期已经届满。

        (二)满足解锁条件情况的说明

        1、公司业绩考核条件达标情况

        根据公司第一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方案》,第三个解锁期(2018年)的

    考核条件为:

        2017年度利润总额较2013年度复合增长率不低于23%,达到国内对标批发

    零售类企业利润总额的75分位值以上;调整EOE((EBITDA+研发费用(管理费

    用列支部分))/净资产)不低于13%,达到国内对标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

    服务业的75分位值以上;公司企业信息化及信息服务收入合计较2013年度复合

    增长率不低于18%,达到国内对标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的75分位

    值以上。

        公司第三个解锁期的考核条件达标情况如下:

序号      解锁条件                            成就情况

      2017年度利润总额较2013年度复合增2017年度利润总额为24,437.61万元,较2013年度
1    长率不低于23%,达到国内对标批发零复合增长率为23.07%,达到国内对标批发零售类企业
      售类企业利润总额的75分位值以上。  利润总额的75分位值以上,满足解锁条件。


      调整EOE((EBITDA+研发费用(管理费2017年度调整EOE((EBITDA+研发费用(管理费用
2    用列支部分))/净资产)不低于13%,达列支部分))/净资产)为14.96%,达到国内对标信息
      到国内对标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的75分位值以上,满
      服务业的75分位值以上。            足解锁条件。

      公司企业信息化及信息服务收入合计较2017年度公司企业信息化及信息服务收入合计
3    2013年度复合增长率不低于18%,达到285,134万元,较2013年复合增长率为25.11%,达
      国内对标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到国内对标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的75
      务业的75分位值以上。              分位值以上,满足解锁条件。

                                              2017年度利润总额为24,438万元,调整EOE
          在禁售期内,利润总额、调整EOE((EBITDA+研发费用(管理费用列支部分))/净资
      ((EBITDA+研发费用(管理费用列支部产)为14.96%,企业信息化及信息服务收入合计
4    分))/净资产)、企业信息化及信息服务285,134万元。2013年度利润总额为106,52万元,
      收入合计均不低于2013年度水平。    调整EOE((EBITDA+研发费用(管理费用列支部分))
                                          /净资产)为10.38%,企业信息化及信息服务收入合
                                          计116,373万元。满足解锁条件。

                                              2014年归属于股东的净利润为5641万元,2015
          禁售期内,各年度归属于公司股东  年度归属于股东的净利润为8539万元,授予日前最
      的净利润及归属于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近三个会计年度的平均水平为3355万元。2014年归
5    常性损益的净利润均不得低于授予日前属于公司股东的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