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838 证券简称:财信发展 公告编号:2018-035
财信国兴地产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2017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利润分配方案
1、财信国兴地产发展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
已获2018年3月5日召开的2017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分配方案
为:以2017年12月31日总股本1,100,462,170股为基数,以未分
配利润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0.36元(含税),共计拟派发现
金红利39,616,638.12元。公司2017年度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
本。
2、自分配方案披露至实施期间公司总股本未发生变化。
3、本次实施的分配方案与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分配方案原则一致。
4、本次实施分配方案距离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的时间未超过两个月。
二、本次实施的2017年度权益分派方案
本公司 2017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
1,100,462,17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0.360000元人民币
现金(含税;扣税后,QFII、RQFII以及持有首发前限售股的个人和
证券投资基金每10股派0.324000元;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
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个人股息红利税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本公司暂不扣缴个人所得税,待个人转让股票时,根据其持股期限计算应纳税额【注】;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证券投资基金所涉红利税,对香港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按10%征收,对内地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
【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期限,持股1个月(含1个月)以内,每10股补缴税款0.072000元;持股1个月以上至1年(含1年)的,每10股补缴税款0.036000元;持股超过1年的,不需补缴税款。】
三、股权登记日与除权除息日
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18年4月25日,除权除息日为:
2018年4月26日。
四、权益分派对象
本次分派对象为:截止2018年4月25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
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五、权益分派方法
1、本公司此次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A股股东现金红
利将于2018年4月26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或其他托管机构)
直接划入其资金账户。
2、以下A股股东的现金红利由本公司自行派发:
序号 股东账号 股东名称
1 08*****348 重庆财信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在权益分派业务申请期间(申请日:2018年4月19日至登记日:
2018年4月25日),如因自派股东证券账户内股份减少而导致委托
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现金红利不足的,一切法律责任与后果由我公司自行承担。
六、咨询机构
咨询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建国路91号院8号楼金地中心A座2808室
咨询联系人:宋晓祯
咨询电话:010-58321838
咨询传真:010-58321839
七、备查文件
1、2017年股东大会决议;
2、公司确认有关分红派息的文件;
3、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财信国兴地产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4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