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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0789 深市 万年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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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水泥:独立董事意见

公告日期:2007-06-06


            江西万年青水泥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意见
    
    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作为江西万年青水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对公司出售资产的事项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根据玉山县该地区城市规划发生了变更, 公司出让玉山县冰溪镇人民北路和玉山县冰溪镇怀玉大道北侧的地块使用权,是有利于公司的利益。本次交易完成后,公司将取得1188 万元净现金流入, 并可
    获得652.38 余万元的转让收益,我们同意转让。
    
    独立董事: 陈 荣 朱 晔 黄呈南
    二〇〇七年六月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