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票简称:北新建材 股票代码:000786 公告编号:2010-016
北新集团建材股份有限公司股权收购暨关联交易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
的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一、交易概述
北新集团建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0 年8 月9
日与北新建材(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北新集团”)在北京市签
署《股权转让协议》。根据股权转让协议,公司以人民币1,471.58 万
元的价格收购北新集团持有的北新房屋有限公司(以下称“北新房
屋”)的11%股权。
北新集团为公司控股股东中国建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
国建材”)的股东,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
“《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本次股权收购构成关联交易。
公司于2010 年8 月9 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临时会议
审议通过了《关于收购北新房屋有限公司部分股权的议案》。根据《上
市规则》的有关规定,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关联董事王兵先生、
崔丽君女士、常张利先生回避了对该项议案的表决。
公司三名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事前认可函,并对该项关联
交易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该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
大资产重组。
该关联交易无需经过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二、关联方介绍
北新集团为公司控股股东中国建材的股东。该公司法定代表人为
宋志平,注册地为北京市海淀区首体南路9 号4 楼10 层1001 号,注2
册资本为62,930 万元人民币。该公司主营业务范围为:自营和代理
各类商品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但国家限定公司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
商品及技术除外;房地产开发、销售商品房;新型建筑材料、装饰材
料及配套产品、机械设备、金属房屋的技术开发、销售、技术服务;
销售金属材料、木材、建筑机械、汽车配件、五金交电化工、矿产品;
仓储服务;经营本企业的进料加工和“三来一补”业务。
截止2009 年12 月31 日,北新集团经审计的净资产为348,330.58
万元;2009 年,北新集团经审计的营业收入为877,038.26 万元,净
利润为65,027.69 万元。
三、关联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本次公司拟收购的股权为北新房屋的11%股权。
北新房屋成立于2001 年7 月20 日,注册地为北京市海淀区西三
旗建材城西路16 号,主营业务为研究开发新型建材(包括薄板钢骨
轻质高强墙体材料、部件、建筑物、节能环保型钢结构建筑物);设
计高档环保型装饰装修材料及住宅设备;提供自产产品的技术服务;
销售自产产品;代理进出口、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注册资本为
20,000 万元人民币。目前北新房屋的股权结构为:公司持股64%,北
新集团持股11%,新日本制铁株式会社(以下简称“新日本制铁”)
持股10%,三菱商事株式会社(以下简称“三菱商事”)持股7.5%,
丰田自动车株式会社(以下简称“丰田自动车”)持股7.5%。
截至2009 年12 月31 日,北新房屋经审计的资产总额为14,770.01
万元,负债总额为1,493.96 万元,应收款项总额2,391.81 万元,或有
事项涉及的总额为0 万元,净资产为13,276.05 万元;2009 年,北新
房屋经审计的营业收入为2,642.87 万元,利润总额为-1,331.79 万元,
归属于母公司北新建材的净利润为-819.99 万元。截至2010 年3 月
31 日,北新房屋资产总额为15,073.71 万元,负债总额为2,084.87 万
元,应收款项总额9,879.70 万元,或有事项涉及的总额为0 万元,净
资产为12,988.84 万元;2010 年1 月至3 月,北新房屋营业收入为
324.22 万元,利润总额为-287.22 万元,归属于母公司北新建材的净
利润为-183.82 万元。
经具有从事证券业务资格的北京六合正旭资产评估有限公司评3
估,并出具六合正旭评报字【2010】第021 号《资产评估报告书》,
以2009 年11 月30 日为评估基准日,北新房屋经评估的总资产为
14,816.28 万元,净资产为13,378.01 万元。经具有从事证券业务资格
的北京兴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审计,并出具(2010)京会兴
审字第3-9 号《审计报告》,截至2009 年11 月30 日,北新房屋经审
计的总资产为14,898.77 万元,净资产为13,460.50 万元。
四、关联交易合同的主要内容和定价政策
1、合同双方名称:
转让方:北新建材集团有限公司
受让方:北新集团建材股份有限公司
2、转让股权
北新集团同意按本协议约定的条款将其所持有北新房屋11%的
股权(以下简称“转让股权”)转让给公司。公司同意根据本协议的约
定受让北新集团持有北新房屋的11%股权。
3、股权转让价格
转让双方同意以评估机构出具的《资产评估报告》所反映的评估
结果作为确定本次股权转让价格的依据。据此,北新集团转让北新房
屋11%股权的价格为人民币1,471.58 万元(大写:人民币壹仟肆佰柒
拾壹万伍仟捌佰元整)。
4、支付方式
公司应在转让生效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将股权转让款按照转让
价格一次性付到甲方指定的银行账户。
5、本此股权转让在下述条件获得完全满足时生效:
(1)本次股权转让获得北新房屋董事会的同意。
(2)本次股权转让取得中国建筑材料集团有限公司作出的关于
同意协议转让的批复。
(3)北新房屋的合资合同、公司章程已经进行了适当的修订,
以反映本次股权转让。
(4)取得审批机关对本次股权转让的批准。
(5)办理完有关本次股权转让的工商变更登记手续,并变更北
新房屋的营业执照。4
五、进行关联交易的目的以及本次关联交易对公司的影响情
况
本次股权收购有利于增加公司对北新房屋的控制力,符合公司的
发展战略,且有利于减少公司与控股股东之间的关联交易。
六、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次关联交易发表了以下独立意见:
1、本次股权收购有利于增加公司对北新房屋的控制力,符合公
司的发展战略,且有利于减少与控股股东之间的关联交易。
2、本次关联交易是在自愿和诚信的原则下进行,交易价格以具
有证券业务资格的北京六合正旭资产评估有限责任公司出具的六合
正旭评报字[2010]第021 号《资产评估报告书》所反映的评估结果作
为参考依据,所涉及的评估方法合理,在此基础上,经双方协商一致
确定本次交易的价格,该等定价方法客观、公允,体现了公平合理的
市场化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利益和损害其他股东利益的情形。
3、本次关联交易的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等有关
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综上所述,同意《关于收购北新房屋有限公司部分股权的议案》。
七、其它
1、2010 年6 月22 日,公司与三菱商事签署《股权转让协议》,
三菱商事将其持有的北新房屋7.5%股权转让给公司。
2、2010 年6 月1 日,丰田自动车与丰田房屋株式会社(以下简
称“丰田房屋”)签署《转让剥离合同书》,丰田自动车将其持有的北
新房屋7.5%股权转让给丰田房屋。
上述股权转让正在履行相应的审批手续和工商变更登记手续。
八、备查文件
1、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临时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事先认可函;
3、独立董事意见;
4、《股权转让协议》。
特此公告。5
北新集团建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0 年8 月9 日